F的理念也不相同,似乎法律和政策在他们手上变成了弹簧。当该公司平安融资十年之后,一夜之间突然被宣布“非法集资”,对融资人来了个下马威,令民间借贷双方当事人措手不及。这样突兀的执法行动,从法理、情理、道理和伦理上如何解释呢?
这间公司的独资法定代表人是曹刚,他的头衔有:湖南湘西自治州政协委员、湖南省永顺县政协委员;广东省工商局私营企业协会副会长、广东省老年基金会副会长、广东省老年产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省直机关天泽文体中心主任等。天泽公司2008年被中央权威媒体评为“中国广州最具公众形象企业”,整个企业十年来一直是信誉好、口碑佳、前景强、有实力。由此可见,天泽公司和曹刚比巨人公司和史玉柱,更有名气,更少缺点错误,更有群众基础,更有远见卓识,更符合民间借贷的行为规范,但两者之间的运气显然不同。
所谓的“严打非法集资”运动,已经到了最不可思义、最不可理喻、最嗟嘘不已的严重地步。什么法理、情理、道理、伦理,在这种严酷的悲催情势下变得是那样的苍白。似乎在告示人们:再有名的民营企业,再好的公益性项目,再多的领导人和专家学者表示大力支持,广大的投资者再怎么趋之若鹜,无论如何也逃脱不了挨整的命运。
我们耳闻目睹过史玉柱案、吴英案、刘晓庆案等典型案件,但怎么比较也没有曹刚案这么离奇。解读这个案件,不是天书,却胜似天书。人们有理由向官方提问100个“为什么?”,而官方始终无言以对。他们无法面对市场经济、金融制度改革的滚滚潮流,无法面对天泽公司报效国家回馈社会的满腔热情,无法面对广大投资者的各项诉求,无法面对众专家学者宏论滔滔的学术立场,更无法面对各级老首长对于天泽公司无微不至的关怀爱护的盛大情景,根本无视天泽公司合法融资、规矩经营的客观事实以及合理诉求等。
广州天泽实业有限公司是2007年4月29日经广州市工商局核准,由成立于2005年4月的原“广州市理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变更而来。天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18日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成立,注册资金5001万元,总资产超8亿元。旗下拥有五家全资子公司和一家生物能源(生物柴油)产业基地,年产生物柴油70万吨。其中,永顺天泽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被湖南省政府列为重点拟上市企业。
天泽公司的融资项目,对应于电子高科技、新能源、老年康乐项目,全是国家政策重点扶持的对象。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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