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说了,洛雪想到历史上的大唐,就因为太子李承乾的被废,长孙皇后的早逝,才使得李世民奠下的大好河山,被李治,哦不,也就是武则天给篡夺了,李氏宗族才遭到了灭顶之灾。
如果照此历史发展下去,自己来到这大唐不知道会遇到什么样的无法预知的后果,生活在善于谋算的古人中间,尤其是那些上位者,他们的心思深沉百变,洛雪觉得要想谋个安稳的生活环境是极不可能的。
所以为了自己的将来,也为了三个哥哥,必须得改变一下历史发展的轨道不可。那么,从现在开始,从三皇子李恪开始,让历史不再,让不该发生的一切不能发生!
所以,机灵而且眼厉的洛雪,在见到李恪腰间那块刻着“恪”字的玉佩上,就断定自己面前的这位小不点,就是历史上被妄杀含冤而死的三皇子李恪,她当即就决定让李恪去东山脚下种植金银珠,以博得“体恤民情,亲自培育神奇物种孝敬圣人”的美名。
李恪的名声一旦鼎盛,那就会引起各方面的涌动,就会让那个阴谋老道,机关算尽的大胖子——长孙无忌,更加密切注意这位才华横溢,被李世民誉为与他极为相似的三皇子。
历史上的李恪,就是被这位圆润如猪的大胖子——长孙无忌,以莫须有的罪名给杀害了。
只要长孙无忌他们动起来,洛雪才能有机会有把握生活得更安稳。因为自己将后世现代的那些高科技东西拿到大唐来,一定会使自己的生活不再平静,那么,这些素来善于算计的古人,若不百分之百地掌握他们的命脉,自己终究会吃大亏的。
在把曲辕犁和玉米带给大唐之后,洛雪就已经开始为自己谋划未来了……只是利用了李恪这个小屁孩……嗯,是不是有点那什么了?不仁道?跟前世特工杀手精英“血影无痕”讲仁道?不是很可笑吗?
不过洛雪心里自我辩解,“老姐可没想害死李恪,只是让他为老姐我当个开路先锋而已,没必要大惊小怪的对不?”
“真……真让我俩去种地啊?”程处嗣眼光柔柔地,语调极有温度地看着洛雪轻声问道。
洛雪一撇嘴,“说你是傻蛋不委屈你吧?嗯?听不懂人话吗?我告诉你们俩,现在,马上,赶紧,麻溜地去种金银珠去,若不然,哼哼……”
“蹭蹭蹭……”洛雪的话音刚落,再看程处嗣和李恪,早没影了,随之而去的还有程处嗣的暗卫邵东和王源,有他俩引路,何须劳驾别人?当然了,程处嗣之所以撩得快,那是怕老爹程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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