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子,竟有一腔热血和一身傲骨,当真是人不可貌相,这个人颇为有趣。说不得,以后还真会封侯拜将。”
田丰觉得惊讶,问道:“友若何出此言?”
荀谌不再隐瞒,说道:“我在曲梁县遇到王磊的时候,恰逢清晨。当时王磊拿着一杆乌金蛇矛晨练,那一边练武,一边竟出口成诗。”当下,荀谌把王磊的诗句一句句朗诵出来,又接着说道:“这首诗气势雄浑,磅礴大气,格局颇大,十分符合王磊的情况。”
顿了顿,荀谌又问道:“在座诸公都是饱学之士,可曾听过这首诗?”
众人摇头,脸上都有着惊讶的神情。
他们都是饱读诗书的人,都有各自的关系网,一旦有新的成名诗作问世,必定知晓。王磊感慨而发的这首诗气势不凡,一旦做出来,不可能被人抛之脑后。
唯一的可能,是王磊应景而发。
“男儿仗剑行千里,千里一路斩胡虏!好,当真好,念起来热血沸腾。”
辛毗心中激荡,眼中异彩连连。
他和田丰都不受韩馥器重,没事做才关注王磊打发时间,没想到发现了个有趣的人。
沮授呢喃了几声,也感觉热血沸腾,感慨道:“王磊名声不显,一直东市的一个痞子,却不料有着如此抱负。这一回前往毋极县,说不定是虎出深山。”
田丰捋了捋短须,朗声道:“此子出身卑微却身负傲骨,一腔热血令人钦佩。”
荀谌点点头,笑道:“来,来,诸位请!”
一众人推杯交盏,笑声热烈,脸上都带着浓浓笑容。
……
破旧的道观门口,青年大步走来。他身着一袭青袍,腰悬三尺长剑,乌黑的头发随意扎了个发髻,一根木簪穿过,发丝四散,放浪形骸。但仔细一打量,青年面如冠玉,唇红齿白,双眼犹如浩瀚星空璀璨生辉,气度不凡。
杜畿眉头微蹙,对眼前衣冠不整的青年颇为不喜。
为人当方正,处事当公正,人前更该肃然整洁。而眼前的青年放浪形骸,衣衫不整,让杜畿觉得不好,第一印象很差。
王磊不受条条框框的约束,不去管青年的装束,摆手道:“先生请坐!”顿了顿,王磊手一招,吩咐道:“小浩,拿一坛酒来。”
“好!”
青年跪坐下来,竖起大拇指称赞。
小浩的想法和杜畿颇为相同,不情不愿的拿了一坛酒放在青年身前。青年拿着酒坛子,也不管什么礼仪,直接灌了两口。这一下,更让杜畿摇头。杜老爷子好奇的看着来人,眼中异彩连连。他是一把年纪的人,见惯了各种人,眼前的青年给他一种不同一般的感觉。
王磊心思一转,又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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