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有一个县(具体是什么县不知道,古籍也没有记载),有僵尸出没,经常有人被僵尸所害。
康熙年间,有两个差役押解着一个犯人经过这个地方。
当时秋风萧瑟,大雨倾盆,眼看天色逐渐暗了下来,一时之间三人却找不到住宿的地方,只好摸黑上路,走到初更的时候(旧时毎夜分为五个更次,晩七时至九时为"初更"。),远远的望见了有微弱的烛光,三**喜,脚下不由奔的飞快,走到跟前一看,发现是两间房屋,一前一后建在山林间,已经有点破败了,似乎也没有生人的气息。
此时风疾雨大,三人身上被雨浇了一个透心凉,也顾不了那么多,推开前屋的房门就进去了。
进去一看,昏暗的烛光下,一个相貌清秀身着素衣的年轻女子正背着烛光低声哭泣,似乎也没有注意到他们的到来。
领头的差役就走上前说:“我们是外县的衙役,因押送犯人,路遇大雨,天黑难以赶路,正好途经此地,请让我们借宿一晚,明晨就走,多有打扰,请勿见怪。”
女子慢慢抬起头,看着他们说道:“我丈夫刚刚去世,尸体尚在后面的房子里还没有下葬,家里也没有别的亲人,只有我一个寡妇,你们要留宿恐怕不太方便。 ”
此时三人又冷又饿,正所谓饥寒交迫,外面又是****,实在不愿硬着头皮赶夜路,三人就不禁苦苦哀求起来,说雨夜难行,再三的恳求女子允许他们留宿。
最后女子似乎经不住他们的乞求,就对他们说道:“如果你们一定要住下,那只能住在后面的那间房子里,但是那间房子里停放着我丈夫的尸体,我怕你们感到不安啊。”
三人此时只求找个落脚的地方休息一晚,忙说不要紧,就住在后屋好了,于是女子就应允了他们的请求。
三人点上蜡烛来到后屋,推开房门,果然看见一具年轻男性的尸体停放在房子中间,身上盖着一席破草席。
三人也顾不了那么多,把蜡烛放在停尸的**,胡乱吃了点干粮,随便找了点稻草破布,躺在地下就和衣而睡了。
过了一会,两位差役就鼾声如雷的睡着了,只有这个犯人因为心里害怕,辗转反侧不能入眠。
又过了一会,他发现烛光突然跳了数下就暗了下来,犯人正在纳闷的时候,却见惨绿的烛光下,尸体慢慢坐了起来,然后把席子掀掉跳下床站了起来,只见僵尸披头散发,面如金纸,目放绿光,
犯人三魂六魄几乎都被吓跑了,想喊也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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