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则长期抵抗,全国各处都有被轰炸的可能,此项战争,目的在求国际上的自由平等,是为全国人谋利益,为子子孙孙谋利益,不能使一部分人独蒙牺牲。应由国家设置战时保险公司,由人民纳资保险,一遭轰炸,验明后立予赔偿。但国家哪里有钱来赔呢?其办法,由银行登记某人存款若干就是了,等于替全国人和子子孙孙借一笔债款,牺牲就平均了。国家可收入一宗保险费,以作战费,较之劝募救国公债,更必踊跃输将。私人资财保了险,就是实行焦土抗战,人民也无不乐从。我们即可用俄人在莫斯科困拿破仑的法子,将重要的市镇,于适当时自行炸毁,使敌人攻占后无地可居,如此于人民无损,于国家极有利。
他在《制宪私议》上主张行募兵制,不行征兵制,理由是募兵制较征兵制为进步。他以为兵制可分三个时期:我国古代行征兵制,后来进化为募兵制,将来再进化,则征兵制与募兵制合而为一。平时以军事训练全国人民,需兵时中央酌派各省出兵若干,各省酌派各县出兵若干,此之谓征兵制。各县分区招募,以志愿当兵者充之,此之谓募兵制。鼓之以热诚,奖之以厚赏,自不患应募无人。此等兵,出诸情愿,勇气自必百倍。战事毕,遣回原籍安插,编遣也不困难。我国辛亥而后,内战二十余年,死人数百万,几等于以军事训练全国,编余的军官士兵遍地皆是。此时对日作战,只须厚给薪饷,招募曾充兵役者,略加部勒,即可作战。将来战事延长,再按照征兵募兵合而为一的原则做去,方与情事相合。
对日本长期抗战,当有一种长期计划。勾践沼吴,十年生聚,十年教训;我们抗日,则当定为若干年建设。古者寓兵于农,我们则寓抗战于建设之中。军事是变化无定的,我们如能一气收复失地,固然很好;万一战事延长,而又归于沉寂,即当趁此大举募兵,用以筑路开垦等,处处以兵法部勒,随时可用以攻击敌人,而又不积极作战,成为一种“盘马弯弓故不发”的姿态,使敌人不得不多调些兵来防堵。这样地相持若干年,敌人自然闹得民穷财尽,自身矛盾百出。机会到了,即突起猛攻,一举而收复东北四省,进而收复台湾,把敌人在各地的一切建设,及所投之资,概行没收,以补从前的损失。
他在《制宪私议》上规定:“国际贸易,由国家经营。”这也是一种战略。我们在抗战时期,列强中赞助我们的,我们可多购它些货物,多卖给一些原料;其赞助日本的,我们就不买它的货物,不卖给它原料,使列强不得不赞助我国。我们把东北四省、台湾收复之后,如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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