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滚,我马上滚。”说完凌晓晓快的走了,仿佛有些迫不及待,沁颜啐了一口,正准备离开,却现地上躺着一封信,捡起来一看,她就认出了是南宫烈写的信,四处看了看,却没有看到一个人,当即撕开信封,里面只写了一行字。
今夜三更,北院,不见不散。
沁颜心中一喜,难道是二公子终于知道她的心意了,愿意接受她了,所以才会约她单独相见,沁颜欢喜不已,将信贴身放了,赶紧的回去梳妆打扮,今夜,她定然要美美的去见二公子,然后再跟二公子玉成好事,她就可以一跃成为二公子的女人了。
凌晓晓看着沁颜欢天喜地的模样,顿时就明白了,信是南宫烈写的,至于上面写的是什么,看沁颜的表情就知道了。
凌晓晓往回走的时候,不经意间遇到三长老,当即站到一旁行礼,三长老从凌晓晓的身边走过,目不斜视,仿佛根本没有看到有人在,只是走过凌晓晓的时候,突然停住了脚步,凑到凌晓晓的身边闻了闻“你身上是什么味道?”
凌晓晓闻了闻,笑眯了眼“艾草的味道,屋中有跳蚤,我去割了一些艾草回来,煮水洗澡,所以身上有一股艾草的味道。”
“你是不是傻?”三长老没好气的说道,艾草又不能赶走跳蚤,洗了也没用,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跟凌晓晓说话的他才是真的傻,南宫家谁不知道,凌晓晓不但是个废物,还是个傻子,别人嘲笑她,她还觉得别人在夸她,顿时摇摇头离开,走了几步远,又现一条小黑狗不停的在凌晓晓的身上嗅来嗅去,顿时有了主意。
南宫家主看着三长老身边的大狗,眉头紧蹙,他因为藏宝阁被盗的事情,焦头烂额,三长老竟然还有心思玩,玩也就罢了,还去把北堂家小少爷,北堂旭的猎犬给借来了,谁不知道北堂家的小少爷最喜欢的就是逗鹰走狗,是个纨绔不化的富家少爷,若不是长兄北堂傲撑着,只怕早就被他爹给打死了。
“家主,您有所不知,这条狗叫灵狼,是有名的猎犬,能根据气味追踪敌人。”三长老解释道,“那条黑布是从贼人身上撕下来的,上面定然沾染了贼人的味道,让灵狼闻闻上面沾染的味道,只要那贼子还在云城之中,就一定能抓到他!”
“当真?”南宫家主有些怀疑,若是这条狗真能替他找到贼人,他宁愿天天用肉骨头养着它。
“反正没有办法,不如试一试,或许真能找到那贼人呢。”三长老劝说道。
南宫家主迟疑了下,最终点了点头,决定让三长老试试,三长老将黑布条拿给灵狼闻了闻,灵狼当即转身哒哒的往外走,昂挺胸的模样,如同一只高傲的狼王,若不是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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