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脚略略翘起,露出一双已经破破烂烂的绣花鞋。一路飞奔一直以脚尖着地,鞋头早已磨破,布袜全部穿孔,脚趾头也起了厚厚的茧。
穆乘风瞧了一眼,忍不住笑了笑。
撒了一大把的银子,以不缺钱的姿态,卫小歌为几个孩子买了两身最厚实舒适的衣服鞋子。除此之外,又给自己弄了一双结实的靴子,只是没买到合脚的,略大了少许。
一路行走,穆乘风仍旧穿着万人屠的长衫,此刻他也随意买了一件并不起眼的长衫,以结实为主。
“大哥从不备换洗衣裳?”卫小歌不明白,为什么不多准备一件换洗的。
穆乘风愣了愣,“带着行李实在不方便,若是在山间行走,惯常都是跳入湖泊之中连衣裳一并洗了。若是在城中,只需重新买一身便是。”
难怪首次见他之时光着上身!没见过这么离谱的王孙,难道不应该有一大票家臣跟着,随时哭喊着伺候?卫小歌呵呵一笑,“还是多买一身,等下去买两辆马车,有马车便不用自己带着。为何你不骑马,我瞧贺兄等人也不惯使用马匹?”
“马的耐力有限,又时常需要喂养,武修为锻炼自身的缘故却从不使用马匹。”
“还是白泽好,自己将自己就喂饱了。”卫小歌笑道。
两人缓缓走在人潮不算多的街道行走,却没留心旁人异样的眼神。
穆乘风并非是让人眼前一亮的美男子,他的面孔略显柔和,眉目秀美,棱角并不分明。若是不知道的,总会觉得此人是个温文尔雅的读书人。
而卫小歌自带白莲花属性,即使性情彪悍,然而乍一看却是个柔柔弱弱的小女子。
两人这般走在街面上,好似一位士族公子带着一名贴身小婢,男子雅致,小姑娘娇美,在邑县这个小地方却是非常显眼。
也很容易被人留意到。
一名才十六七的小捕快,原本在对街的小摊贩前,正拿着一朵堆得尚算细致的绢花细看,正要问价格,却见货郎有些心不在焉。小捕快正要发火,却顺着货郎的目光,斜斜地瞧见卫小歌。
心头剧震,小捕快也不打算买绢花送给街坊的青梅竹马,赶紧垂下头装透明,等卫小歌去得远了,他这才慌里慌张地跑了。
“钟头儿,那名姓卫的女子又回来了!”这名刚当差了大半年,被大家称为小二子的小捕快,寻到正在酒楼吃喝的钟大有。
那次跟着钟大有去抓捕人犯,最后大家却是胳膊腿都脱臼,彼此搀扶着回衙门,小二子印象十分深刻。
同时也明白了作为捕快的要点看菜下饭。
愣了许久,钟大有重重放下手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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