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话。
和亲,没问题啊,岐郡王答应许出郡王妃的位置,我便来做王妃。
金秀秀能放什么话?
我虽然称不上倾国倾城,并且我浑身是毒,但是将绣品献给你,还能帮你杀其他的妖怪,真的很有利用价值。来利用我吧,作为交换,你让我进郡王府当一名妾!
作为一名妖怪,这想法一点都没错。妖怪界的法则大抵如此,讨好了大王,大王会给予重视,然后给口得体的饭吃。
金秀秀的想法没错,但是她错在岐郡王永远不会当她是人!
而这件绣品,被当作一件垃圾,被岐郡王随手扔给了自己。即使作为金秀秀敌对的一方,卫小歌此刻也不免有些唏嘘。
在外院书房逗留了约莫一盏茶的功夫,并没有要紧的“任务”需要她去做,卫小歌被岐郡王随意“打发”了。
是岐郡王记性不好?当初此人拿糜红尘的性命胁迫,才使得她签订了一份合约,这会儿却仿佛完全忘记这回事,就好象自己是来乞食的。
每个站在上方的人,都认为底下的人是来求着他的。
卫小歌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崭新的铠甲和内袍,外带一双花了一百两银子买来的靴子,她忽然明白了。
如果穿得太次,不按照世面上的规矩来,门口的人不放她进去。
如果穿得像模像样,一副来当“属下”的架势,上头的人会觉得她在刻意讨好。
岐郡王此刻未必没有在心里“点评”原来都是一路货色啊,这么快找到绣品,穿着一身锃亮的铠甲来王府,肯定一心想巴结。
游戏规则大抵如此。
想明白这一点,卫小歌顿时觉得愉快非常。
看来连重要的收妖任务都不用做,混完三年,即刻闪人!
至于系统任务
难道要花八十年去绣一幅鸳鸯戏水图不成?就算有这种寿命和这等非凡的毅力,最多能入郡王府做妾。
而做妾?
提都不用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