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整形到完全不同的我,他一样会喜爱我到不可自拔的地步了,也就是说无论我做什麽,他都会喜欢。
争艳馆的花没有特别吸引我的,一来人很多。二来也没太多时间慢慢看,他很喜欢看花,尤其最美的花就在他眼前。他根本不会累,更不会腻的,从头到尾都没有看见他有一声抱怨,百花争艳,我排第一,他说心只有第一没有第二,再无她花。
我终於知道为什麽他喜欢看着我了,尤其跟在我的身后。他怕时间太短,人的一生能够遇到最心动的美丽是要珍惜的,所以珍惜他眼看见的美丽。
这时候的他告诉我,他无争无求无欲,只是观察天地的韵美,美学的极致就在他眼睛里的我。
可是,他很可恶又可恨,真正的爱应该勇於追求,他连追都没追我耶&我想拒绝他都没机会,他到底有没有爱我呢?他说不重要,至少我知道他隐藏了一半的心,那一半是想占有我,只是这辈他别想了。
所以智慧奇高的他乾脆埋葬了自己的拥有**,拥有我是他的幸福也是圆满,他只好选择去拥有了精神心灵上静观万物之下的美丽,看着我就是他的另一种幸福,呵呵!他说一切都该是自己定义的。
哎呀!德国的哲学家尼采或多或少真的影响了他,当然,也不知道他明白了多少个古今外的思想家?站在伟人的肩膀上看的更远,目空一切的他却被我再次震翼下来!
从天震下来的情书是他写给传说的k,他没写完,或者说他根本尚未写就转移到我这边来了,算了,饶恕他,我是说他的心情转移到我这,并不是要写这书给我,可叹的是他都没认真在写,他喜欢随意,最好不用想就说出一堆话,字语是他的形容词,难怪他从不说自己是写章,那并不是章,那是他独一无二的情书。
哼!不用心写,实在是太懒啦他!
看吧!说了几分钟后,他就想继续跑去看电影和布袋戏了,星期五有出霹雳布袋戏都看数十年了还在看,快滚吧!逍遥王。
好的,感谢你,明天有空再哈个啦!晚安!愉悦的生活。
我即将要去泰国游玩,他应该会很想我吧?呵呵!不在台北的我,他应该会特别想我的,我就是知道。
今天夜里有点微凉的感觉,他告诉我特别讨厌飞快的时间,谁不讨厌飞快的时间呢?我也是,三十岁了,真是的,最讨厌明明我还很年轻,他都说看不太出来。
果然没猜错,往北cd的第三首歌就是流行的抒情摇滚歌,是他最喜欢的曲风,跟他说我早已经超脱摇滚的层次,他却微笑而不语。每个人都有属於自己的音乐故事吧!不过我发现他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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