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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 第三卷 天命一击,王者现世 第三十八章 怀清台</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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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计算物件体积的量来说,各国都有计算量的标準,例如魏国的量制以益、斗、斛為单位,齐国的量制以升、豆、区、釜、钟為单位。据《左传》记载,姜齐的定製為四升為一豆,四豆為一区,四区為一釜,十釜為一钟。
齐国田氏门阀為了夺取姜氏的齐国政权,收买民心,故改变数制,以五升為豆,五豆為区,五区為釜,十釜為钟。另一方面,以量度物件重量的衡来说,赵国的衡制以釿、鎰為单位。楚国以銖、两、斤為单位。据楚墓出土的砝码测量,楚制一斤平均值是260798克。
各地度量衡制度的不同,显然不利统一,故此秦始皇在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二十六年)下令统一全国的度量衡,以商鞅变法时制定的秦度量衡作為标準,规定标準度量衡器具须由官府负责监製,民间不得私铸,亦规定六尺為步,二百四十步為一亩。
秦代度量衡器具的测算标準為:一尺為231厘米,一升為201毫克,一斗為2010毫升,一斤為25625克,一石(120斤)為3075公斤,每件标準度量衡器具均刻上以小篆写成的铭:
廿六年─皇帝尽併兼天下─诸侯黔首大安─立号為皇帝─乃詔丞相状綰─法度量则─不壹嫌疑者─皆明壹之
解说:詔书中的廿六年即秦始皇26年(公元前221年)。皇帝指秦始皇。黔首指百姓。丞相状、綰指右丞相隗状和左丞相王綰。法度量则,不壹、歉疑者,皆明壹之,意思指度量衡不统一或者有问题的话,都要弄清楚,并统一起来。─《青铜詔版》
不过秦始皇也明白。要在短时间内推广单一的度量衡标準,可说是相当困难,甚至有可能引起一场大混乱。
因此一般推断,秦始皇会在统一度量衡的詔书下达前,先设立一个过渡期,暂时承认各地的度量衡标準,并製定严格的换算率作為折衷办法。
战国时期各国使用的货币,无论在形状、价值都不尽相同。当时通行的货币主要有四种形态,布币是三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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