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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当然没有提前一晚就去机场,但也早早就起床,带上行李准备出发。
百花巷外,老孙早就替两人准备好了车,并且还亲自驾驶。
朗坤看着白发苍苍长袍马褂的老孙,表情囧地无以复加,他觉得老孙的个人风格并不适合suv,而是一辆应该在狗血抗战剧里出现的老式美产黑色小轿车,那才够味儿。
老孙一边将两人的行礼放进车里,一边笑呵呵地对朗坤说:“那种黑色小轿车咱们家倒是有一辆,保养得还算可以,朗坤如果有兴趣的话,过几天我带你去开几圈玩玩。”因为朗坤受不了老孙整天叫他朗先生,好说歹说了半天,直到霍刑首肯,老孙才改了称呼,直接叫朗坤的名字。
“......”妈蛋这里的人是真的都有读心术吧,怎么他随便想想的事情都能被发现啊!
老孙笑眯眯地关上后备箱,上车挂挡起步,往首都机场驶去。
现在时间早,又不是工作日,所以车子一路开得还算顺畅,经过故宫的时候,朗坤问:“对了,那天我刚到京城,来接我的司机小哥说,上头让他必须带我绕故宫三圈,为什么?”
霍刑面无表情道:“为了让你尽快熟悉工作环境。”
朗坤:“......”真是让人火大又无法反驳的理由,毕竟他们的办公地点真的就在故宫附近,朗坤在心里默默给霍刑的这次装逼打了满分。
到达首都机场的候机大厅后,朗坤有点意外,没想到这么早等候登机的人居然不少。
老孙送他们到安检口,一身长袍马褂的打扮吸引了不少人注意,他自己倒是不在意。
“行了,回去吧,这几天家里又要拜托你照顾了。”霍刑接过老孙手里的行礼,淡淡道。
“就放心交给老孙吧,别说三天五天,就算过个一年半载,一切也都和你们今早出发前一模一样。”老孙道。
“嗯,去吧。”
霍刑对老孙的态度始终是淡淡的,尊重却也不失作为主人的高高在上的气度。
老孙离开以后,霍刑瞥了眼朗坤,仍是淡然道:“有一次任务出了点状况,在外面被困了大半年,和总部失去联系,部里大多数人都认为我死了,瞒着万里江派人到百花巷,说好听点是想清点我的遗物,说白了,就是怕我在家里藏什么机密,又想乘机从我那搜刮出一点值钱东西。”若不是当时老孙忠心不二极力阻挠,又偷偷通知一无所知的万里江,恐怕现在百花巷那处宅子已经被拿空了,所以现在每次出差前,主仆两人都会互表一番在他人看来可有可无的忠心,这是一种不需要过多语言来表白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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