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葱似的指甲用力地嵌入掌心,印出一个个月牙状发白的痕迹来。
她冷着脸,一字一句问道:“你跟了四爷多久了?
若这孩子真是连四爷的,那少说也是三四年前的事了。
莺歌听了这话,却勾唇笑了起来:“太太这话问的不对,我可是自小就跟着四爷一块长大的。”略微一顿,她面上笑意更浓。“您背着四爷做的事,四爷全都知道,如果不是当年正巧碰上您有了身子,四爷也不会将我留在府外。”
她得意洋洋的笑着。
林氏面若死灰。
她本以为自己早就将莺歌这碍眼的东西卖得远远得了,哪曾想过,这人一直被连四爷偷偷的养在外头。
他骗了她,整整十一年!
什么莺歌。什么孩子。林氏都瞧不见了,她只知道自己被丈夫蒙骗了多年,做了许多年许多年的傻子。兴许还被他跟这贱妇在背后讥笑了无数次——
这么一想,她就恨不得要了莺歌的命。
然而她的手方才抬起一点,就被牛嫂子按了下去。
“奴婢僭越了!”牛嫂子重重按着她的手,摇了摇头。
杀人可是要偿命的!
就是遇上逃奴。那也得先上报官府,才能处置。更何况莺歌早不是连家的丫鬟。
莺歌也正是深知这一点,知道林氏就是再厌恶自己,也决不能胡乱动手,才胆敢找上门来。
名分这东西。人人看重,她当然也是想要的。
可她出身卑微,纵是连四爷再喜欢她。也绝不可能让她做正妻,加上林氏看她不顺眼。她就是回了连家去,也断没有好日子。
不如索性仗着这些委屈,叫连四爷多多补偿她,照样子能过的锦衣玉食。
但是这日子是人过出来的,过多了这样的日子,她终究还是不满足了。
她同连四爷早些年也曾有过一个孩子,是个女儿,年纪小小就是个药罐子,她并不喜欢那孩子,幸而那孩子也没能活上多久,走了。她长松了一口气,往后终于不用再伺候那烦人的孩子。但连四爷并不知这些,只想当然以为她是伤心欲绝,难过得厉害,还特地多陪了她两日。
可惜后来,她接连几年都未能再怀上孩子。
连四爷去她的日子也就渐渐少了,她惶恐了许久,使出百般法子总算还是将他给留住了,最后也终于得了一个儿子。
慢慢的,这孩子也长大了,能说话能走路,健健康康的,也还算讨连四爷喜欢。
她暗暗琢磨了几天,按捺不住同连四爷提了句,让儿子认祖归宗。
到底是他的骨肉,身上流着连家血脉呀。
而且,连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