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如先哲所言:如果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资本就会蠢蠢欲动;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资本就会冒险;如果有百分之一百的利润,资本就敢于冒绞首的危险;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一切法律。
在高额暴利的刺激下,许多受到奴隶商人资助的佣兵和冒险者蜂拥来到科米行省,怀着一夜暴富的梦想投身于“猎奴”这一古老而残酷的行当,以赫伦堡这个当时全世界规模最大的奴隶交易市场为据点,全副武装闯进草原深处,袭击那些野精灵聚居的村落,纵火焚烧房舍,屠杀胆敢抵抗的原住民,大肆掳掠妇女和儿童,转手就在赫伦堡市场上卖出高价,利润之高令人惊叹!
自从科米行省建立以来,短短不到一个世纪的时间,当地草原上的野精灵人口就由超过十万下降到不足五万,照这个势头发展下去,恐怕再过不了几年这个族群就要灭绝了。为了逃避帝国奴隶商人的戕害,野精灵们纷纷撤退到丛林深处,帝国政府也意识到这种猎奴生意过于残酷,在教会与文化界人士的一再谴责下,出台法令禁止以暴力手段掳掠野精灵强迫为奴,还将科米行省与远东行省交界地带的大片原始丛林划为“保留地”,允许野精灵在保留地的范围内按照自己的风俗习惯平静生活,休养生息。
这些政策的出发点本来是很好的,可惜执行到基层部门就走了调。保留地的本意是给野精灵划出一块适合他们崇尚自然的天性的家园,然而这一法令由于条文本身不够严谨,很快就被科米行省的地方官员钻了漏洞,曲解为野精灵能够且仅仅能够在保留地之内活动,离开保留地就形同非法流民,任何帝国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出手捉拿,送到总督衙门换取赏金。当然,具体怎么处置这些野精灵流民就由当地官僚说了算了,如果隔天在奴隶市场上看到这些流民的身影,那也不用觉得奇怪。
相比举报流民获得的那一点点赏金,直接将擅自离开保留地的野精灵押送到奴隶市场卖掉无疑更有赚头。曾因禁止掳掠野精灵的法令出台而受到打压的猎奴生意再次在科米行省活跃起来,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原本为保护野精灵而设的自留地,如今反而成为囚禁野精灵一族的大牢房。
从前野精灵一族散居在茫茫草原上,凭着卓越的野外生存技能,不难逃脱猎奴队的追捕。现在他们的活动范围被局限在保留地中,可供避难的空间就很有限了。另一方面,帝国法令只是表明野精灵可以在保留地内居住,却没有禁止其它帝国居民进入保留地,因此猎奴队只需要花点小钱办一张“采伐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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