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欢!
店员看见霍崇笑了,兴奋得两眼放光,一双眼睛粘在霍崇身上就下不去了,“先生,您尽管挑,我还可以免费帮您送到家。”
她说着,拿来一张卡片,笑容满面的说道,“您只要在这张卡片上填上地址,我很快就能把您选中的鲜花送到您家。”
看着眼前的女店员谄媚花痴的脸,听着她满是探查的话,霍崇突然就失去挑花的兴趣了,这也是他不要女秘书和女助理的原因,免得一天到晚面对这样的眼神和脸,听着这样的打探。
借着送花的名义,想知道他住哪里?可笑!
金屋的那些女人,刚选进来时,也是这样痴迷的盯着他看,好像要一口把他吃进肚子里,好在被洛风提醒几次之后,那些女人再不敢明目张胆的,用这种贪婪得让人浑身不爽的眼神看他。
他见过那么多女人,好像就一个秦夏稍微特别一点。
她看他时,也很惊艳。
可是,她看他的眼神里,只有惊艳,没有贪婪,疯狂,和算计。
刚才开会时,他脑子里一直在想她,怎么都没办法集中精神,他想起两人第一次相遇,想起她被他堵在墙上壁咚时,她惊慌不安的眼神,还有因为羞涩而微微泛红的耳朵。
他想起她住进金屋的第一夜,他明明那么厌恶女人的亲近,却对她的靠近毫无排斥的感觉,甚至,他很享受她的靠近,他很喜欢她身上清新浅淡的香气,很自然,很好闻,不是香水的香气,而是鲜花花草的香气,来自大自然的香气。
金屋的女人,都知道他不喜欢女人身上的脂粉和香水味,可她们还是偷偷的化妆,涂抹香水,还以为他看不出来,闻不出来。
只有她,真的是每次看见都是干净清爽,清新怡人。
就好像炎炎夏日里,清凉的清晨,吹来的一股让人心旷神怡的凉风。
这种感觉,太美好。
他想起她的唇轻轻吻在他锁骨上,那柔软温热的触感,她的头发刚刚洗过,散发着淡淡的清香,充斥着他的鼻间,让他当时就有些失神。
他想起第一次抱她入睡,是因为那个疯女人彻夜喊叫,吓到了她,她缩在他怀里,像一只受惊的小动物,她从他怀里抬头看他时,眼睛那么亮那么清澈,好像盛满了这世上所有的星光,又好像是两眼最清澈见底的泉眼。
当时他就想,怎么会有人的眼神如此清澈,不染尘埃?
人类的天性,总藏着一丝阴暗和邪恶,善良的人,能让阴暗和邪恶掩藏好,不让他们吞噬人性光明灿烂的那一面,而邪恶的人,则是相反的。
至于他,四年以前,他身上阴暗和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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