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人、小姐和受宠的滕妾就不同了,她们突然从趾高气扬锦衣玉食变成阶下囚,被人用死尸顶替贩卖出来,心里落差太大,很容易寻死,甚至作出一些冲撞买主的事情。
因为从牢房里买人本身就是破坏《大明律》之事,主人家通常不想把事情闹大,若遇上买回来的人闹腾不休,很多时候会狠下心杀人灭口,导致人财两失,多经历两次就不想再走这种便宜高效的途径。
有买卖,就有为买卖服务的人,彭余只是个中介,在他之外还有很多人为这单生意服务,为的便是保证买主满意。
顾客是上帝,这准则放在大明朝同样适用。
“人就不用你们教导了,我想早点儿把人接出来安顿……哦对了,不需要再交什么银子吧?”沈溪问道。
彭余赶紧摆手:“人已经买出来了,哪里还能再收您银子?沈大人看来对这李小姐情有独钟啊,听说她……为人倒是老实,就是怕她……得罪您。”
彭余看向沈溪的目光略带几分促狭,大概是说,若李二小姐反抗,您这小身板怕不是对手,万一被打伤,这事我们可担待不起。
沈溪道:“既然一手交人一手交钱,钱货两清,人我如何处置不用你们操心,我不会将这件事情张扬出去。”
“倒不是怕这个,顺天府那边已给了她一个全新的身份,户籍也给弄好了,以后她就是个奴婢,就算出了事,也查无实证。”彭余自信满满地说道。
沈溪心想,这套买卖人的体系居然如此健全,从中间人找买家,到商量价格,再用死尸换活人,然后把人死在狱中的情况上报,再到刑部上官批准,把人接出来有专人管教,另一头找人给办假户籍……
连朝廷各部衙门都未必有这么好的协调性和办事能力,一群人贩子效率却如此之高。
沈溪拿出二两小银锞,道:“这是茶钱,拿着吧,你先把人送到客栈,等我下工就去。”
……
……
沈溪在翰林院几乎办了一下午的差。
主要涉及发“年终奖”的问题。
大明官员虽然有明确的俸禄,但到年底时多少有些赏赐,名义上是皇帝恩赐,其实质不过是奖金。
数量还不少,以沈溪翰林侍讲的官位差不多有四十多两银子,翰林院待遇之优厚可见一斑,要知道这时代很多清水衙门甚至连奖金都没有。
要发钱,就要开会,表达对皇帝的感激和爱戴。
沈溪这一年没来过翰林院几回,下午写了两份诰敕,基本都是照本宣科,沈溪觉得以后多少要做点儿实事,这样领奖金的时候名正言顺些。
詹事府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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