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雨迷蒙,江南小城。
傍晚,霓虹中照射出微黄的灯光,灯火阑珊。
在一座名不见经传的普通大学院校两旁树阴下的道路上,有几人几人的在一起谈天说地,三五成群;有亲密的恋人相拥着卿卿我我,成双成对。在学校大门口两侧,摆着各种各样的小吃摊点,摊点周围围绕着一些个所谓的莘莘学子。
这样的一幅场景,虽不能尽显这座江南小城的热闹繁华,但也能勾画出一幅平凡生活的普通画卷。
林久,这个学校机电工程系的大二学生,身高一米七左右,有着一副黝黑憨厚的五官。一手插在洗的发白的牛仔裤口袋中,一手夹着一根已经燃了一半的香烟,满面春风,快步的走着。
前方,身材娇小,清纯清瘦的女孩看着林久一步步走来。原本应该出现满脸温柔摸样的脸上,并没有出现,在其眼中反而有着一些挣扎,以及淡淡的不舍、悲伤。
“吃饭了吗?”在微弱的霓虹灯下,林久根本没有注意到女孩的表情,上前和正常一样的拉起女孩的手,柔声说道:“你要是还没有没吃的话,我们先去吃饭,等一会再去超市逛逛,好么?”
女孩叫施情,很好听的名字,是林久谈了一年多的女友。两人昨天约好今天晚上去逛超市,买一些日常所需。
“还没有,我不饿!”看着被林久牵着的手,施情身体仿佛轻微的动了一下,但下一刻便又恢复正常。
施情的话声很小,也很简单。听在林久耳中也没有什么异样,当下帮女友捋了捋头发。“不吃饭怎么行,你身体本来就不好,再不吃饭的话胃会搞坏的,身体要紧。”
“毛主席教导我们,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林久随即呵呵一笑,说出一句蹩脚的笑话来。
说罢,便拉着女友要往不远处的饭店走去。完全没有注意到施情越来越异样的表情,以及手中的冰冷。
施情站着没有动,心中挣扎了一下,从林久的手心把被拉住的手抽了回来,道:“你先等下,我有话要和你说。”
“什么话不能在吃饭的时候说?”林久不解,但是也不着急。他很喜欢施情,在谈恋爱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基本上什么事情都任由着施情。
施情张了张口,欲言又止。但看了林久几眼后,最终还是说道:“我想说…我…我们不适合,还是分手吧?”
“分手,为什么?”,林久先是一惊,他没有做错什么事情啊,怎么要无缘无故的分手?但是转眼间就笑道:“愚人节早过了,你什么时候学会忽悠人了?别开玩笑了,我们还是去超市买点零食吧,你不是不吃饭吗?但也要吃点东西。”
“我是认真的,我们不适合,还是分手吧。”施情的话很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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