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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自清晨出发,碍着卫忆的状况不能赶路,过了午时,才抵达崇怀镇。崇怀镇距京城不远,所见之人大约都是与京城有往来的商客。
这里还算得上是个繁华的地方,随行的素月早在京中时就事先看好了落脚的地方,是家叫沉香阁的客栈。
据说那客栈老板的手艺极好,在十里八乡都是数得上的,尤其是一品红烧鱼,十分有名。
卫忆半躺在车上,抬起眼皮懒懒地问:“我们到了么,今儿还要赶路?”
赵回放下手中的书册,挨近卫忆,替她整理衣裳:“不了,今晚就歇在这儿。下一个能落脚的地方有些远,明日一早便走,大约要到傍晚才能进城。我们今日在这儿好好休息休息,明天或许会累一些。这一路看你的气色还不错,若是有不适,哪怕只是一点点,都一定要同我说,可知道了?”
卫忆以手掩嘴,打了个小小的哈欠:“知道了,我能有什么不适,又不是头一遭了。发现的时候,月份便差不多稳下来了,我也并没有太过的反应。上官太医也说过,头胎十分辛苦的,第二胎便会轻松许多。”
赵回点点头,替她将鬓边散出的碎发别回耳后:“理是这么个理,可这种事情谁又说得准,千万不能大意。上官太医这次不能随行,我们更要上些心,以防万一。”
卫忆撑起身来,将身上盖着的厚厚的锦被掀开:“上官姑娘不是跟着么,子睿不必担忧。据说那位姑娘得了上官太医的真传,医术极精,你尽管将你的心放回肚子里,不会有什么差错的,我也会加着小心。”
得了卫忆的保证,赵回才安了心,伸手摸摸她的发顶:“谁让你永远像个长不大的孩子似的,永远都让我放心不下。”
卫忆稍稍前倾,环住了赵博的腰,整个人埋在他怀里:“是你关心则乱,还硬要说我像个孩子,这个罪名我可不担。”
赵回将投怀送抱的美人回搂在怀里,轻轻用力便把人抱到了自己的腿上。他一手揽紧卫忆,一手捞起她脱下的丝鞋,仔细地替她穿上:“是是是,夫人说得对,是我不好。”
卫忆笑了笑,勾上赵回的脖子:“我抱着你,你两只手替我整理罢,这样怪不舒服的。而且这样一来,鞋面里的绒毛都纠缠在一起了,一会儿我走起路来该别扭了。”
赵回依言松手,又将她穿好的鞋子褪下来,按着她的要求做好:“若是累了,我抱你走如何,便不必自己走动了。”
卫忆摇摇头,将脸埋在他的颈窝里,爱娇地蹭着:“才不要,那样多不合规矩,乍眼的很。我最近也胖了许多,若是把你压坏了可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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