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提出这个建议之后的几秒,晚晚都用一种“你不要脸?”的眼神看着他。
聿峥却一脸泰然,拿了车钥匙,问:“现在走?”
她也懒得跟他折腾,说走就走,也不是没去过。
但是说的很清楚,“我过去补觉,下午五点之前都别叫我。”
聿峥的视线从前方路况转到她脸上,“你不是刚补完?”
晚晚靠在座位上,略侧过脸看着窗外,语调不变,“你觉得女人有美到极致,不能再再更美的程度么?”
对女人来说,自然是没有的,多美都觉得不够。
她是想着,他会回答没有,她就顺势说所以她要补美容觉,多美都不够,睡多少也不过分。
结果聿峥看着她,很认真的点头,说:“有。”
看他那个眼神,就只差直接说出来,她在他眼里是最美的,美到极致了。
晚晚也就转过来瞥了他一眼,然后干脆靠回去闭目养神。
她也不是开玩笑,因为确实困,毕竟晚班不是一天两天了。
要不是她天生丽质,这么熬下来真不一定能见人。
所以,聿峥把车停在他的公寓前,她依旧是睡着的状态,他没有立刻叫醒她,安安静静的陪着坐着。
晚晚歪过头朝向他,睡颜很安心。
聿峥注意到了她搭在身前的手,露出纤细柔皙的手腕,那上边还有隐隐约约的疤痕。
就那么看着,聿峥忽然想到了他第一次仔细看她的手。
她长得漂亮,不仅仅是一张脸,可能是因为开始没给她足够好的身世,脑子也不是特别好使,所以上天对她这么眷顾,全身上下每一寸都是漂亮的。
手很漂亮,脚踝更是让男人爱不释手的类型,所以他能注意到她的手也不奇怪。
只是那时候,她做了手术,给北云稷捐肝,手背上扎了不少针眼,也是那时候,聿峥第一次主动。
除了生日抱着一半的利用态度找她以外,这次是单纯的会主动找她,主动问她那段时间去了哪,做了什么。
虽然她并没有回答,但他依旧能把当时的场景记得清清楚楚,两人也是在车上。
思绪清清淡淡的飘着,他的手在她脸上拂过,指尖略微没入长发间,下一步却被她的手机打断了。
“嗡嗡!”的手机在她包里震动,总算把她吵醒了。
聿峥一如既往的泰然坦荡,一手支在方向盘上,只是另一手从她发尖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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