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静,对那位妈妈桑点点头,道:“也好,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写一首诗,来镇一镇,也是好的。”
他径直走向桌案。
这一下子,周围的哄笑声,倒是停住了。
许多目光投在李牧的身上,没想到这个穷酸小子,竟然还真的敢登台作诗,而且,还敢说出这样的狂妄之语。
林秋水和刘木杨都是一怔之后,冷哼一声。
而那不修边幅的狂士宋卿飞,却是不屑一顾的样子,他最看不惯,别人比他还要狂了。
唯有郑存剑,心中却好奇,这位被知府李刚堪称是金鳞的弃子,这一次,又会写出什么样的诗文来。
无数目光的瞩目之下,李牧提笔挥毫,写了起来。
地球上,小学和初中的时候,学校里都要求学生练过毛笔字,李牧的毛笔字是有底子的,而且平日里跟随老神棍到各处去做法事,许多东西,是需要毛笔挥毫写作的,李牧的一手小楷,写的极为不错,曾被老神棍开口夸奖过,这个世界上的文字,虽然与地球并不相同,但大体类似,因此李牧适应之后,写出来的字迹,也算是颇为不俗了。
他在纸上写的第一句,是‘长安有佳人。’
这一句一出来,周围便是一片哄笑之声,林秋水、刘木杨和宋卿飞三人,也都是面露轻蔑之色,如此粗浅近乎于白话一样的句子,十个读书人都能写出来,简直是难登大雅之堂,就这点儿水准,当真是不堪一击。
那位提议李牧来写一首词的妈妈桑,脸上也浮现出失望之色,心中暗道,倒是自己失策了,不该有那样的提议,反而让这个少年等上台来丢人了。
但是,当李牧的第二句写下来,场中的哄笑,立刻就消失了一大半。
他写的是:绝世而独立。
这一句一出来,仿佛是有一种神奇的魔力,一下子,就让上一句直白浅显的话,都变得充满了意蕴和味道,给人一种无限空旷和丰富的联想,尤其是那个绝字,还有独立两个字,最是精妙。
然后李牧继续写:一顾倾人城……
林秋水、刘木杨和宋卿飞三人,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就凝重了起来。
文采越好,就越能够体会到这已经写出来的三句之中那种扑面而来的魅力。
而这时,大厅里的所有哄笑声,都已经消失了。
李牧不紧不慢地写完下一句:再顾倾人国……
然后,是最后一句: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写完,李牧并未效仿之前几人一样,掷笔于地,而是轻轻地将笔放在笔架上,朝着旁边已经完全愣神了的极为评诗妈妈桑笑了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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