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独创了很多无论之前还是之后都没有规矩。
其中一条就叫‘私人住宅神圣不可侵犯’。
依照汉律规定:禁吏毋夜入庐舍捕人,犯者其室殴伤之,以勿故入人室律从之。
这条法律是根据《周礼。小司寇。朝士》中的记载而制定的。按照周礼的说法‘凡盗贼军、乡邑、家人杀之无罪’。
东汉大儒郑玄在注解这条时特别提到了‘若今时无故入人室宅庐舍,上人车船,牵引人欲犯法,其时格杀无罪’。
这说明这个制度,到东汉王朝时,依然在执行,并且执行的很彻底。
很神奇对不对?
这个制度是不是很像鹰酱家那条‘擅闯家宅格杀勿论’的法律?
但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在西汉王朝的这个法律中,连官吏也不能在入夜后擅入他人家宅。
不然,打死可能有事情,但打伤就是自己认倒霉吧。
所以,汉人形容某地治安良好时,常常会用夜不闭户来形容。
为什么是夜不闭户?
因为没有犯罪分子,百姓不需要通过关闭门户来保护自己。
不过,这条法律此时刚刚诞生不过三十来年。
在这以前,并无明文规定,只是一个约定成俗的潜规则。
直到公羊学派上台,就和法家联手,搞出了这么一条律法。
出发点也很感人公羊学派认为,三更半夜,偷偷跑去抓人的官吏,不是心里有鬼就一定是想做什么坏事。
正人君子,自该堂堂正正,光明正大的去抓捕犯人。
至于那些三更半夜在外溜达的家伙?
在汉人眼里,不是盗贼就是强盗,杀了非但无罪,反而应该得到表彰。
这是为民除害啊!
所以,在秦汉社会,百姓在自己的家宅车船等私人领地,享有无限自卫权。
这也是汉室地方豪强贵族官吏和富商酷爱蓄养打手的缘故这与米帝的土豪,总爱在家里面储存大量枪械和弹药是一个道理。
不过这条律法太年轻了。
所以,基层官吏在实际执法中,经常无视了它。
然后,就被那些知道这条法律的豪强打成了猪头。
但同样的道理,很多人也尝到了甜头。
半夜三更,黑灯瞎火的时候,跑去别人家家门口打着抓私酒的旗号,敲诈勒索那些不懂法和不知法的小地主,素来是汉室基层的创收手段。
张越现在履新,当然不希望自己的治下出现这种既丢脸又没有节草的事情。
所以,将这个法律列为了面试的选题,就是要借此加强普法,顺便刷掉一些人。
天子却是很满意这样的设置。
因为这条法律是他批准的,同时被他批准的,还有吾丘寿王建议的‘令民持械’的建议。
两者共同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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