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文明也曾想过走征远大将军曹广的路子,曹广出身名门,而且是先皇和当今摄政王的伴读,此人前途不可限量,才二十八岁已将封候拜将,狠压钱世坤一头。
若是能攀上他,成为他的心腹嫡系,何愁没有更远大的前程。
无奈,曹广这人就是个怪胎,无论他怎么示好,一律不接,反倒跟一众粗鄙的士兵打成一片。若不是将军与士兵身上所穿的铠甲不一样,他那不修边幅的模样跟路边的抠脚大汉也没什么区别。
季文明试了几次,都没有用,而且曹广看他的眼神总带着一股子若有似无的嘲讽意味,时间久了,季文明也只得放弃。
现在回京之后,两人素无交集,听说前几日曹广请了几位军中同僚喝酒,却独独没叫他。
季文明明白,曹广这条路是彻底死了,现在他只能抓住罗大人这根浮木,所以哪怕受点冷遇奚落,他也不在乎。只要能留京,最好是能留在皇城,可以经常在贵人面前露个脸的职务,让他给罗达磕头都行。
钱珍珍不曾想,就在这短短几息功夫内,季文明的脑海里已百转千回,生出诸多念头。她这会儿对自己没帮上忙,很是愧疚:“夫君,听说罗世叔最喜欢玉石,下回把我的那件和田玉狮子带上吧。”
这是钱珍珍嫁妆中极贵重的一件了。
季文明听了,满眼感动,握住她的手,桃花眼泛红:“珍珍,你对我最好了,你放心,我一定给让你和孩子过上好日子。”
钱珍珍伸手摸着肚子,笑得一脸满足:“嗯,夫君,我相信你。”
两人互诉衷肠,蜜里调油地回到家,对此,万氏已经见怪不怪,吃饭的时候也只一声不吭地夹自己面前的菜。
季美瑜用筷子使劲儿戳着碗里的米粒,时不时地偷偷抬起眼皮看看精神不振的万氏,又瞧瞧语气温柔的季文明,心里说不出的委屈和难受。
哼,现在钱珍珍就是家里的太上皇吧,吃得是山珍海味,还要家里每个人都让着她,娇气,矫情。
季美瑜越来越看不下去了,把筷子一搁,赌气地说:“我吃饱了。”
“诶,你这孩子,碗里还是满的……”万氏想去追她,但却被季文明叫住了。
“不用惯她。”季文明不大高兴地说,“饿了她自会回来的。”
万氏听了,讪讪地坐了下来,但还是止不住有些担忧:“最近美瑜整日里都往外跑,也不知去哪儿了,这孩子以前不这样的。”
说道一半,万氏尴尬地发现,儿子和儿媳妇压根儿没听她说,两人又讨论起了送礼的事。
突然发现自己很多余的万氏只能默默放下了筷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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