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兵的注意,其中一人转过身去,手中的神臂弓对着对面一下射了出去,顿时结果了其人性命。
然而杀了一人,还有另一人,亦有十人、百人、千人。
城墙上,却是又搭上了数名交趾兵黑黑的双手。
卫七虽然年纪不大,却也打过许多年的仗,他跟着王弥远四处戍卫,也主动出兵征战过,曾经参与过以一千胜三千的对阵,当时哪怕知道危险,却始终觉得应当能活下去。
然而此时此刻,他生平第一次打心底里涌起了一波又一波彻底的绝望。
交趾兵无穷无尽。
城墙上的守兵越来越少,箭矢是早已不够了,油料更是自不必说,城中的房屋也被拆了不少,上一回是拆了百姓自家中搬来的桌子来砸的交趾兵。
这样如何能抗敌?
今日当真要死在这一处了吗?
连卫七都已是有如此念头,城墙上的其余人又会好得到哪里去,众人连续御敌,并无多少休息时间,气力已是越来越小,交趾的攻势却是越来越强,诸人早已心知肚明,城陷只是时间而已。
本以为上回用床子弩射中了交趾中军,多半是伤到了李富宰,却不想交趾却只过了三日,便再次攻城。
城墙上一片沉默,只听得神臂弓一下又一下的射击声,并不快,一次只有几下而已——木羽箭剩下的实在太少,连一回齐射也撑不住了。
卫七咽了一下喉咙。
他嗓子又干又渴,然则城墙上的水桶中水已经被喝光了。
他哑着声音喊道:“大丈夫为国死,死得其所!!!”
这应当是识字不多的卫七出生以来说得最有学问的一句话,这话一出口,他自己也觉得自己热血沸腾起来,复又大叫道:“老子早杀够本了!谁敢上得城来,我砍一个,白捞一条交贼狗命!”
他一面喊着,眼睛也跟着红了起来,脸上更是涨得通红,整个人激动不已。
满城的兵卒也跟着激动起来。
杀到此时,既是已经必死,也再无逃生可能,众人宁愿叫自己死得好看些。
一名兵头朝城下吐了口唾沫,喊道:“老子是死在北城城墙上的!只盼儿子女儿传了老子的种,靠着今日这一下,将来也能在别人眼中挣个眼红!”
他一面说,也不管自己说的话多蠢——谁人又会去眼红战死的人——却是一面又抓起长刀,冲着一个才翻身上来的交趾兵身上砍去。
越来越多的交趾兵已是站上城墙。
原本站在高处指挥的王弥远不得不拔了佩剑,跟着杀起敌来。
城墙上杀声一片,此时只要有人看向城墙下,便能见得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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