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
关键这里的动物,不管是吃草的还是吃肉的,对杀人从来都是部分草食还是肉食动物的。上次遇到的鹿是如此,羊群是如此,这些本来应该最温顺的动物都如此,其他的动物可想而知。
连忙翻开地图,秦若更是无语……麒麟当初是直接从这里横穿过来的,麒麟当时的速度之下,这里都走了三天之多!
麒麟十倍音速的时间,不眠不休的走了三天多……那得是多少距离?
那是近百万公里的距离啊!
以秦若和狼王,最高不过亚音速,好吧,算音速来计算,那也要走一个多月才能过去。
而实际上,可能吗?
就他们俩这点实力,如果敢在这里全力赶路,走不出多远一定会有这里的主人来对秦若表示“欢迎”的。
“老大,怎么办?绕过去?”狼王也是发愁。
他的前身是狼,当然更知道在这种地方,最容易遭遇到什么。
这种地方,要逃命,速度几乎是唯一的可能。一旦速度不行,那就完蛋。因为实在是没有什么可资利用的环境来让你躲藏的。
秦若无奈的苦笑:“可是怎么绕?谁知道这草原到底有多大?我们要饶多久才能绕过去?走吧,直接穿过去,好歹这里的草茂密,我们藏身应该不算太难。”
这里的草,动辄就是齐腰高,一些地方能长到比秦若还要高点。这样茂密的草丛,恐怕也是这里唯一一个秦若他们可以利用的地方了。
秦若在草原的边缘,仔细的观察了几天,至少确定这附近没有亚神级别的野兽队伍,比如草食动物的群体,羊,鹿什么的。
然后给他自己和狼王,编织了伪装的服装,让两个人看起来就好像是两个移动的草桩子。如果趴下,那就是地面上的一块草皮而已。
如果只是视觉的危险,秦若自信绝对能躲过去。可是这里不仅仅是视觉,对力量的感知,那些野兽虽然不知道什么原理,但是用起来可是得心应手的……
看看身上的伪装,狼王苦苦笑道:“老大,这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