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保险金额能够达到2.12亿欧元,这可能是足球圈内最为昂贵的双腿了。
王大龙自然比不上c罗这种等级的球星,但王大龙对于帕尔马和中国队来说,也确确实实是一块宝!竞技价值和商业价值却一点儿都不必c罗差。
黄振东和俱乐部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吴荻亲自研究了这个事儿。(\\www.zslxsw.com//)
虽然有保险公司的保障,但是面对重伤员,俱乐部还是不可避免的存在损失。所以很多球队引援时,尤其是面对那些著名的“玻璃人”,就显得十分慎重。有的俱乐部也会想出一些奇思妙想来规避风险。比如时任沃尔夫斯堡主帅的马加特在从巴萨租借赫莱布时,据说从付费电视点播节目中获得灵感:给赫莱布开出了每上一次场支付10万欧元的条件。最终赫莱布只为球队出场四次,巴萨不得不为赫莱布支付了绝大部分工资。
当然我们这里说的这种保险是指的“足球伤残保险”,并不是那些社会基本保险。如果球员不是在训练、比赛或者是去工作的路上受伤,比如卡尼萨雷斯在洗澡时被香水砸断脚趾跟腱这类的伤病,他们从保险公司拿到的赔偿将大大缩水。
显然,格德斯现在这种情况,就属于后者了。
但不管怎样,吴荻最后还是拍板了,无论是足球伤残险还是意外保险,都给王大龙加大了保险额度,几乎是翻了十倍!
原先的保险赔偿额度,就到了一千万欧元了,十倍,那是个什么概念了,直追c罗了。
如果王大龙只是个格德斯这样的球员,虽然也足够优秀,但吴荻是不会给他买这么大的一份保险的,王大龙除了竞技价值高之外,商业价值也是恐怖的,这点格德斯根本无法相提并论。一不小心,至少在保险额度上,王大龙已经是和c罗、梅西一样的级别了。
户口这东西,有时候是真的真的太重要了!
当然,这仅仅是俱乐部和个人范畴的保险,事实上,还有国家队的保险。
球员在国家队受伤所造成的损失究竟应由谁来承担,一直是规则的灰色地带。对于俱乐部来说,如果说自己的球员为俱乐部比赛时受重伤,那么工资、医疗费掏就掏吧。
但是很多情况下,一遇到国家比赛日,自己的球员活蹦乱跳的去国家队报到,回来时却拖着一条伤腿,一休几个月。此时,俱乐部就有些不忿了,明明自己为球员付着工资,凭什么被国家队弄伤了,而且还没有一丁点的补偿!
关于国家队征召,国际足联章程中有规定:“通常情况下,任何在俱乐部注册的球员均有义务在其协会召其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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