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不好下手;牛身大部分都被浓厚的皮毛覆盖,要是不能伤及内脏,恐怕也难以一击致命;那么剩下的选择呢?
程凡目光渐渐锁定在了牛头下那簇浓密的黑毛中!
那里是麝牛的脖子所在,尽管牛毛一样旺盛浓厚,但在没有其它更好的选择下,那里倒成了最佳下手之处。
决定了就做,程凡并不犹豫,他靠近了牛头,说时迟,那时快,反应在电光火石之间,程凡的左爪扳住了公牛一只牛角,让公牛受惊,它抬头欲起,想要看是谁在跟它嬉闹,而程凡要的便是它把头抬起,又没看清是敌袭的时刻。
刹那间,他右爪尖锐,在他挥舞下,像一根利矛插向麝牛的脖子。
浓厚的皮毛卸去了不少的攻击力道,但那爪子硬是从皮毛穿行过去,抵达皮肉处,然后一切而入,感受到温热的血肉,程凡又再一使劲,终于从脖子那里洞穿,插出了一个血洞。
在偷袭的过程,程凡脑袋十分清醒理智,从左爪抓住牛角,右爪破开入体、将麝牛脖子血管割破,一套猎杀动作,快速、简单、直接。
做完这一切后,程凡快速地将右爪拔出,身影一蹿,眨眼已是出了十多米开外。
直到这时,牛群方才听到一声凄厉的牛嚎哀鸣,可已经完了!
那头公麝牛的脖子破开一个血洞,流血如注,像是血液水龙头被人暴力拧开,再也止不住,温热的血水将它身下的积雪融化,更将雪色染红。
公牛哀鸣,努力想要站起来,可失血过多,努力尝试了三四次,每次都砰然倒下。
它在那里痛鸣,声音凄凉,那是生命走到尽头的哀叫,是生命对活着的挽留。
有其它牛跑到它身边拱它,似要助它站起,但终究是失败了,注定已经无力回天!
剩余的牛发现了程凡这个罪魁祸首,看他的眼神顿时变了,一部分公牛将母牛和小牛围在中央保护,另一部分则长嚎一阵,聚集族人向程凡冲来。
它们的速度说不上快,但短距离进攻冲锋倒也不慢,十几头牛一起顶着牛角冲锋,程凡又不傻,才不会跟这群牛玩一对多的群殴。
所以……他很明智地一溜烟跑了,还故意跑在一个牛群想追上又追不上,可放弃又不甘心的距离。
毕竟这么大体格,牛群追了程凡几圈,发现追不上后,便回到牛群中送别那头公牛。
这时,程凡又贼头贼脑地靠了过来,牛群立刻掉转头对他吼叫,再也不欢迎他。
如果牛们有高度智慧,能说话,必会以血泪控诉!
说好的,牛与兽之间的信任呢?你就是这么欺负温顺善良、喜欢吃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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