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躁症”和“妄想症”的精神疾病证明,当然第一次诊断和治疗时间是在案发的一年前。还为他用钱收买、未必恐吓或是利用权力等手段,让所有出庭作证的证人统一了口径——演员的妻子“其实”早已出轨,而她的父亲常年酗酒并且经常威胁演员要杀死他……
在这么多证据和陪审团半数陪审员以及法官的“帮助”下,他重获了自由。
尽管人们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但他成功的钻了一个法律上的漏洞,为此帝国议会提出了关于《辩护法》的修正议案,律师介入案件必须在一次审讯结束之后。
看似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一样存在着漏洞,就像凯文所说的那样,越详细的条款,漏洞也越多。而这一次,漏洞就出在警察局方面。怎么审讯,审讯的力度如何,都是警察局里面的警察说了算。以前他们需要律师买通证人,现在他们需要律师先买通警察,他们……就是那些罪犯。
如果抛去其他的因素,第一次审讯的确非常的重要。罪犯被逮捕之后肯定处在一个心态失衡的状态下,既然能够被批捕,就说明警察们掌握了一定的证据,但是关于到底掌握了那些证据,重不重要,坐在被审讯位置的家伙肯定不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极有可能说出一些不该说的话,而这些话,将作为最直接,也是最有利的证词用于最后的庭审。
杜林不一样,史蒂文亲眼看着杜林坐下来到现在为止,他已经发现了杜林与其他人的区别。他太冷静了,进门的时候从容的样子根本不像是要接受审讯的嫌疑人,就像是来走一个过场一样。所以,他决定试探一下普朗多,普朗多的缄默让史蒂文明白,这件案子可能还有其他内情,所以他决定暂时“放弃”这一次审讯。
接下来就如同走过场一样,他不断拿出一些收集到的证据指控杜林一项项可能涉及的犯罪行为,都在杜林冷静理智的回答中回避了自己的责任。越是这样,史蒂文越是觉得这一场审讯有问题,同时他内心中也有一些疑惑,现在的他,应该扮演什么角色。
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生活在这座城市中史蒂文理所当然的见到过太多黑暗的事情,他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主持正义和公理的一方,哪怕他头上顶着代表了公平与正义的警徽。该认真的时候认真,该装糊涂的时候装糊涂,他的身体很不好,他不想自己最后死在一颗子弹下,而不是死在病床上。
他见识过太多因为心怀正义感葬送了自己生命的后辈,所以他理智的选择了最合适的方式,装糊涂。
就如他对普朗多所说的,这件案子不好审,这说明了他认真的态度,也为自己接下来的糊涂做了充足的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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