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把他找出来然后干掉他,来彻底的杜绝后患。
杜林不想离开这座城市,不是因为他在这里赚到了第一桶金的缘故,也不是他爱上了这座城市,只是他觉得自己在这里摔倒了,那么就应该在这里重新爬起来。就算他愿意向命运低头,愿意离开这里,他又能去什么地方?整个坎乐斯基本上都在旧党的控制范围之内,新党对于通过不太合法的手段获取利润的商人不是很喜欢,要么就离开坎乐斯去更远的地方?
在一个没有人认识他并且更加繁华的地方重新起家……他能做到吗?他不一定能够做到,在对外私酒贸易的扩张中他已经了解到了一些“外面世界”的信息。在那些更加繁华,更加靠近海岸线的大城市里,外来者是很难生存的。他不认为自己这样过去就能做到在特耐尔城做到的一切,或许他最后会成为一个流浪汉,也有可能会死在某次因生意而产生的纠纷里。
他们不是给了杜林两个选择吗?
滚出这座城市,或者葬在这座城市,杜林选择了第三种,他要将那些人都在这座城市里送进地狱。
在这个时候,原本充满了危机的监狱,反而成为了安全的地方。因为杜林相信没有人会比他更舍得贿赂典狱长这个在社会中微不足道的角色。
三千块,这是杜林现在唯一能够拿出来的一笔钱,他一次性都给了典狱长,并且和典狱长做了一个交易。在四个月的服刑时间里,典狱长保护他的安全,那么典狱长不仅能够得到三千块,还能一家人都平平安安。如果典狱长收了钱却没有做到他应该做的事情,那么这座监狱不仅是犯人的监狱,也将成为典狱长的监狱,并且他将孤苦无依的一个人度过孤独的余生。
四个月时间,足以让他分辨出是谁在背后打他的主意。
脱掉了衣服光着身子经过了一道简单的消毒之后,穿上了崭新的刑服。在这个过程中有人想要对杜林动手动脚,不过那个家伙很不小心的“滑”了一下,摔了一跤,掉了几颗门牙的同时耳朵也撕裂了大半,那些恶意的目光才有所保留。
“我觉得应该由我来动手!”,都佛瘪着嘴吹了一口气,撩动了他的发梢。对于那些刑期较长的犯人充满了渴望的目光,都佛已经不是第一次感受到,他已经也进来过。
杜林耸了耸肩,从管理员窗口抱了一床被子,走进了监区。监区就像是特耐尔地区警察局后院里的笼舍,一个更大的笼舍,一行人一边走,都佛一边的为他介绍。
在这里常年关押着至少三百名囚犯,不仅特耐尔城的囚犯会被关在这里,附近地方的囚犯也会被关押在这里。这里曾经是用于抵抗入侵的一座军事要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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