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在为奥菲莉雅倒了水之后,为杜林和自己各倒了一杯,然后拿起属于自己的杯子,喝了一口,“新晒好的野枫花,味道好极了!”
野枫花是一种在紫苜蓿镇周围比较常见的野花,一年四季都是花期,倔强且坚强的一直存在。
这种野花大多数时候呈紫色或者青色,花朵只有大拇指甲盖大小,但是在花蕊里有很多的花蜜,花粉也有一种特别的清香。
在很长时间里野枫花是镇子上大多数人获取甜味的主要来源,特别是孩子们,杜林小时候也经常和大家伙一起出去采摘野枫花吮吸里面的花蜜。
后来日子稍微好过了一些,制作麦芽糖的方式也出现在村子里,采摘野枫花的人就变得少了一些。
再往后,野枫花大多只剩下两种用处,一种是采摘了之后经过清洗晒干,然后当做花茶的主要原料来使用。
另外一种用处则是采摘洗净后和麦芽糖以及蜂蜜一起腌制在密封的瓶子里,经过最少四十五天的盛放,让野枫花的香味完全渗透进麦芽糖和蜂蜜中,等需要制作甜点的时候挖一勺或者刷上一层,不仅香甜可口,而且还有一股特殊的清香味。
这是属于紫苜蓿镇的特产,也是孩子们的最爱。
年轻的时候人们往往会被各种刺激鲜甜的味道所吸引,那是因为人们还年轻,渴望更加鲜活刺激带给感官的震撼。
但是人到中年之后,绝对不可能爱上甜食,反而是略微带着苦涩的清香才最能吸引人的关注,因为这就是人生。
杜林也拿起杯子抿了一口,他眨了眨眼睛,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还是过去的味道。
阿丽莎低着头看着自己手中捧着的茶杯笑而不语,不是啜上一小口,就像是什么了不得的宝贝一般。
奥菲莉雅看着桌子上的杯子,她不想一见面就认输,她伸出手将杯子拿在手中,那种皮肤与杯子之间莫名其妙有些油腻的粘连感让她的脸色变得更加苍白了一些。
明明只要低头喝一口就能解决所有的麻烦,可这却让她有一种难以招架的感觉。
杜林也发现了奥菲莉雅此时的不适,他可以理解,他不是那种典型的大男子主义精神,有些人用男权主义来抨击他简直就是对他最大的污蔑。
“野枫花的味道并不是任何人都能够适应……”
杜林不说话还好,他说了这句帮奥菲莉雅解围的话,小姑娘却咬着牙硬着头皮喝了一小口,而且喝的时候声音比较大。
她没有完全让自己的嘴唇贴合在杯口,留了一丁点的距离,把杯口的水吸上来,这样就不需要触碰到杯子了,虽然这么做非常的不雅观也有失仪表。
可没办法,那杯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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