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人身束缚制度、各国允许民众自发迁徙开垦、各国承认民众私有制度和产权制度、各国的法律主体应该是人而不是家族、各国统一税率、各国放开关卡、各国允许商贾开办矿产作坊、各国统一文字、各国统一度量衡……种种种种。
站在魏韩等诸侯王公贵族的角度上看,这当然是不合理的,而且是断根挖坟那样的不合理。
这些东西于此时不是靠嘴皮子就能够得到的,世上没有互相妥协各退一步就能够完成的大变革。
但至少,这并非是不能实现的,而是一个明确的、民众都知晓认可的纲领。
如果各国做不到,那么墨家就只能用暴力解决王公贵族既不肯放弃土地和人身依附封建权利,又不肯主动投降以统一,那就只好使用暴力,此为诛不义也,乃非攻的最高境界。
这也算是墨家第一次在天下人面前“图穷匕见”。
酒肆内的多数人并不知道后世的一句俗语,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
失望有时候是一种力量,一种反抗和暴虐的力量,这种力量伴随着失望的那一刻会迸发出来。
而现在,他们还在讨论着让他们沉醉的美好的未来。
但这种沉醉中也蕴含着一丝说不出的嘲弄。
“你们听说了新郑之事吗?新郑之民拿着当初郑国贵族签订的契约去找魏韩,却被视作反叛。”
新郑被攻破已经有段时间了,当初在守城时候签订的守城换取自由和土地的契约却换来了一个让新郑民众气愤但又觉得情理之中的结果。
韩国拒绝了新郑民众的“合理”要求,认为那契约是无效的,因为那是和郑国的驷氏贵族签订的。
而驷氏贵族已经被屠戮干净,郑君也已经投降魏韩,所以郑国的土地应该归属于胜利者。
这在最开始的时候,在新郑的墨者就已经预料到了这个结果。
但正如当日新郑的墨者和徐弱的那番对话,这个结果对墨家是有利的。
如果说,谁的拳头大那么土地就归谁,那岂不是就证明造反无罪、分地有理?
既然拳头大就是道理,那么既然贵族当年可以凭着拳头抢走“应属于天下人的天下土”,并且认为土地属于贵族就是道理,那么民众再用拳头抢回来岂不是依旧合理?
提及这件事,酒肆内的人难免心有戚戚,或有人道“当时新郑的人就说,天下的乌鸦一般黑,换了姓氏,其实还是一样。我看这一次会盟,怕也难有结果。”
“墨家所想之事,皆我等之所愿。岂不闻墨家多言,天下的人被贵族们分为了阶层,每个阶层有每个阶层的利,没有普天之下都适用的德,也没有普天之下都适用的利。有人得利,便要有人失利。”
他们并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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