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要不然也不会那么轻易就被汤明宇跟踪到。
黄莺事先来这裁剪了一套衣服,在临走的时候,到店里换上。这么做的目的,可能是为了掩饰身份,毕竟她是一个电影明星,认识她的人比起普通人还是要多一些。
任太太:“当天你表妹走的时候,我感觉她那件衣服的腰身有些肥。你回去后告诉她,如果觉得不合身,可以拿回来,我们免费给修改。”
丁凯文:“好的,我会转告她。”
测量好了丁凯文的尺码,任太太去带张秀珍去里间试衣服。
任达新:“先生,你要先交一下定金。”
丁凯文:“哦,多少钱?”
任达新:“这套西装的工料费总共是八万块,你先交两万就可以。”
丁凯文掏出钱包,抽出几张钞票递过去。
“在这里签你的名字。”任新达递过那个本子,指着标注‘黑色进口面料西装一套’后面的空格。
丁凯文看了一眼,所有顾客都会在本子上签名。
他略一思索,提笔写下了‘丁宝山’三个字,这是他出国之前的名字。
任新达看了一下,在收据上写下:丁宝山,进口面料黑色西装一套,已交定金两万块整。
丁凯文拿起那个登记本子,说道:“不知道我表妹的字有没有进步,是不是还像蚯蚓一样,写的弯弯曲曲。”
任新达笑道:“女孩子嘛,能认识几个字就很好,写的好坏不要紧的,俗话说女子无才便是德。”
丁凯文翻到前几页,找到了黄莺的记录:墨绿色西式套装一套,黄招娣。
他和黄莺如胶似漆的日子里,不止一次见过她的笔迹,这个签字绝不是她的亲笔签名!
就是说前来订做衣服的另有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