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问:“量罪如何?”
“‘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反善,于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儒宗答曰:“若二宫太皇,尚其一。王流比景,三载而还。”
儒宗量刑,清楚之极。二宫太后,蓟王娶其一,流比景三载。
“尚其二,又当如何?”蓟王当有此问。
“倍加之。”儒宗答曰。
“孤,欲还宋贵妃,王后尊号,又当如何?”蓟王语出惊人。
“三倍加之。”儒宗面色不变。
“流比景,十载乎?”蓟王求问。
“非也。”儒宗释法:“徙比景,乃取万里之数也。若主公,尚二宫太皇,并尊宋氏为后。当流徙十万里,亦或满十载而归。”
“二足其一。”蓟王这便醒悟。换言之,或流徙十万里,或刑满十年。
“若孤,三年而至十万里,又当如何?”蓟王笑问。
“主公,可归矣。”儒宗老泪纵横。正如王子馆中所言。蓟王求仁得仁。如此而已。
“善。”蓟王言罢,忽觉轻松写意:“中书令。”
“臣在。”荀采虽早有准备,仍难自禁。
“宣王命。”
“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