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成军,司马元显高兴之余,以司马德宗的名义让刘牢之兼任吴郡军区司令长官。
除了送给刘牢之战功,孙恩还引出了一个重要人物,那就是彭城人刘裕。
刘裕出生不久,母亲就病逝了,父亲刘翘,寄住在京口,家境十分清苦,本不打算养活这个儿子,刘裕的姨妈刚作母亲还不到一年,尚能哺育,听说外甥的遭遇,于是断了儿子刘怀敬的奶,专心喂养刘裕。
而刘裕本来的小名奇奴,也因为在亲戚家寄养,而被称为寄奴。
寄奴长大成人后,感念姨母的恩德,对她十分孝顺,在当地很受赞扬,但因为没有显赫的家族势力,单纯孝顺并不能得以进入仕途,更不能改善家庭的生活条件,衣食都成问题,就更无法受到良好的教育了,斗大的字不识几个,靠卖草鞋维持生活。
一年一年过去了,刘裕已活了快40岁,卖草鞋赚的一点小钱,除了奉养长辈、补贴家用以外,多半都用在赌博上,每天的生活一成不变,编鞋卖鞋赌钱,赌赢了大吃大喝一顿,输了就饿一天继续编鞋卖鞋,偶尔打个猎,捕个鱼,与大多数农家子弟并没有两样。
但孙恩之乱的出现,终于打破了刘裕的正常生活,几十年如一日的无聊日子也实在过得厌倦了,正值北府兵的军官孙无终在民间招募义军镇压变民叛乱,刘裕不顾发妻臧爱亲和女儿刘兴弟的劝阻,毅然投身入伍。
虽是初出茅庐,但刘裕到底已上了年纪,体力和精神状态自然比不上20岁十下的年轻人,所以孙无终起初并不怎么看好他,但很快就对他的印象大为改观。
刘裕这天与几十个同伴,奉命侦察敌情,而突然间竟与数千敌人遭遇,情势极为凶险,看着同伴一个接一个地倒在血泊,刘裕大惊失色,可也越战越勇,发疯似地与敌人对砍。
但终因敌众我寡,不小心被逼到河岸之下,变民大军打算下岸斩杀,刘裕举起长刀,趁着敌人下岸的机会仰面砍死了好几个,然后翻身登岸,浑身已沾满了鲜血,嘶声朝着敌人怒吼。
变民也只是普通百姓,被他这一出吓得不轻,一时不敢靠近,刘裕就趁这个间隙缓了缓气,然后专门挑选神色过度紧张的敌人,奋不顾身地一阵乱砍。
孙无终因为刘裕一行人久久未归,于是亲自率军寻找,刚好看到了刘裕血战千军的一幕,顿时大受震撼,击退变民后,把刘裕提拔为自己的军事参议官,不久又把他引荐给刘牢之,刘裕也正式成了北府军的一员,并且成名之作在军中广为流传,声名雀起。
他也算是大器晚成的典型了,古人讲究三十而立,他出道时已是奔四的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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