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错了。“
这胡不归,果然是个疯子。
夏云墨一手持剑,笑着说道:“两位是一起来,还是分开来。我劝两位还是一起上,否则会死的很快来的。”
银戟温侯吕凤先和疯子胡不归互望一眼,同时出手。
他们虽然高傲,但却也听说过大欢喜女菩萨的名头。那菩萨都载在他手里了,他们这些走江湖的,自然就要小心一些。
吕凤先中指,食指,拇指,三根手指分开,同时向夏云墨按了过来。
这三根手指,就犹如三把神兵,犹如悬空之剑,随时可以割掉夏云墨的脑袋。
在夏云墨看来,吕凤先此人孤傲而自卑。
他在《兵器谱》中排名第五,这在别人眼中是莫大的荣耀,他看来却是一种侮辱,于是自毁银戟,另辟蹊径,以手为兵,练的可怕的绝技。
可是。
他若是真的高傲,只需凭借一杆银戟,便足以驰骋天下,称雄江湖。
可他不相信他的银戟,不相信他的武功,认为百晓生的排名时再正确不过。
一个顶尖的武者,若是连自己手里的兵器都不相信,那还有什么可以相信的,他很可悲。
而当他放下了银戟那一刻,也放下了自己的骄傲,放下了自信。
如若不然,当被林仙儿蛊惑,遭遇上官金虹时,为何不战而退,他的信心已经没有了。
然而,就算如此,他的这三根手指,依旧可怕得很。算得上当世最可怕的兵器之一。
胡不归也划出了一剑,这个剑在空中荡起了一个圆圈。
看似很简单的一招,但却包含了三百六十一种变化,无论夏云墨用什么剑法,他的这三百六十一种变化都能应付过来。
胡不归的剑法,的却是精妙绝伦。他的武学修为,比起李寻欢来说,怕也是差不了多少。
若是李寻欢不用那一把“小李飞刀“,或许还比不得此人。
林仙儿站的远远的,这三个都是当世的决定高手,若是进入他们的战圈之中,纵横的剑气,很容易就将她撕裂成两半。
她的一双眼睛又大又亮,还很妩媚,此刻更是亮晶晶的闪着光。
嘴角上扬,她在笑,笑的很甜。
她喜欢看男人为她拼命,她也喜欢将那些不太听话的玩偶扯烂再丢弃掉。
一旦想到吕凤先的手指穿透夏云墨的心脏,亦或者是胡不归的竹剑刺进夏云墨的喉咙,她就更加开心,开心的就连身子都在颤抖。
无论是吕凤先,还是胡不归,武功都是天下第一流人物。
特别是胡不归此人,剑法果真是精妙无比,他的剑不似阿飞那样快,过于锋芒毕露。
他的剑法是精妙的,精妙绝伦,每剑都可以拆成无数的剑招。更可怕的是,此人所学渊博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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