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队吕宋都司训练有素的斥候在搜索中发现敌军也被敌军发现,鸟铳砰砰砰地在林间放响,登时令这边驻军的莽虫吓得一激灵从墨绿蚊帐中钻出来,甲胄都来不及穿,赤着膀子当即擂聚兵鼓。
太热了,密林中闷热潮湿的天气行军良久,让他贪图这点凉意,却没想到就这一次疏忽硬是叫他遭遇敌军。
鸟铳仅放出七八声,再无第二阵,邵廷达脑海中立即臆测出密林深处的局势,他一队斥候来不及放出第二铳便被干掉,显然是遇到敌军埋伏,连忙一边披挂铠甲一边高声呼喝,既为聚兵也为不让部下害怕而溃散。
他很清楚,这种时候不能乱。
他想不到这样遇伏的情况,敌军也想不到这样伏击的情况,明军先头还未进入伏击圈,更别说原本想要直接冲击的中段,也就是邵廷达所在的中军了。
“养儿速去后军把兵聚起来,分五哨,在后面迭阵前行护着你爹。”
这若是在平原开阔地,一字长蛇阵非但没什么局限,相反还能前后包抄夹击敌军,但热带密林的破路上,没留给军阵太多腾挪躲避的余地。
小牛犊子般的病秧儿可不像莽虫这般贪图享受,没放下战事将临战将最基本的素养,甲胄都在身上好好披着,听到莽虫的号令当即抱拳领命去了。
这世上孝顺有千百种,被杀父仇人养大的病秧在南洋旗军营地里长大,却恰恰相反地对血缘比旁人了解更多。
最早别人叫他土匪的儿子,后来变成强盗的儿子,如今人们说他身上流着叛军的血。
他可以看见,有一日人们会因畏惧他的权势而不敢再称他生父是土匪、强盗、叛军,卫里小孩甚至已经不知道他的父亲曾追随过谁、做过什么。
权势不单单能改变将来,权势也能扭转过去——于病秧儿而言,这就是最大的孝顺。
人们都知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是孝之始也。
却只有少数人知道下一句。
是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为孝之终也。
“我去了!”
篝火映照在病秧儿领兵返身的背影,邵廷达失去眉毛的眼转向前方,远处前番爆出铳声的方向,鼓槌丢给家丁,在众人侍奉下穿戴甲胄,凝起眉头道:“管他前面是什么,聚兵列阵,他就是天王,老子也把他军阵扯个稀巴烂!”
战鼓响起,光头部队在行动。
邵廷达部下军官在夺取白古要塞的战事中穿越火海,没剩几个还有头发的,吕宋旗军更是简单,莽虫直接下令部下把头发剃了、眉毛刮了。
有些命令陈沐不能去做,但有陈沐护着的邵廷达这么干倒没啥影响,转眼便有一群光头汇集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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