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如果我早点把钱交给医院就好了。有关捐款的事情都不说,就不会有后续发生的那么多事情了!”
苏南摇头,“为了钱丧失人性,还有什么做不出来?曾静,也就你,还这么天真!”
说完,她抬头凝视姜莹,目光有些尖锐,“姜莹,我不怕你生我的气,这三十万,不仅仅是你的救命钱,也是我们大家的心血!你妈妈厚颜无耻,是我生平见过第一无耻之人,所以我去法院控告她了!我还公关了二十多家媒体,轮番报道。把她的恶行昭告天下,她的名声早就臭大街了。”
姜莹“哦”了一声。
最细微的表情,也逃不过两位好友的眼睛。曾静眼也不眨一下,苏南就更是紧紧盯着她的面部。
只见姜莹眉头稍微一皱,就放松了,眼神虽然有点忧郁,可嘴角没有多余变化,还没到极致悲伤痛苦的地步。
这说明?
姜莹没有把她妈妈看得那么重要?
曾静原地不安的动了动脚,“姜莹,你说句话啊,我们后来做的事情……还有更过分的。”
“我说什么呢?”姜莹叹口气,“她是我妈妈,我认识她的时间比你们长,相处的日子比你们多。她是什么样的人,我心里清楚。”
有了这句话,苏南算是彻底放下心——她真怕姜莹碍于孝道,或者对母亲还保有幻想,反倒埋怨她们这些真心爱她的朋友了。
那样,真会活活呕死!
接下来苏南快人快语,把怎么跟姜莹母亲的过招,一五一十说了一遍。
三十万不能白拿。人间蒸发也不是毫无痕迹。文竹通过一些特殊渠道,找到了姜母的地址,上去一通哀求、威胁,毫无作用。
姜母是很现实的人,女儿跟死了没两样,那她就更不能放开钱了。要不,她晚年怎么办?谁养啊?
“我们给她下跪,给她看你手术后的照片,哭着说不要放弃,还有希望!她看都不看,还叫人赶我们走!”苏南脸上带着奇异的笑,那是气愤到一定程度才有的,充满了讽刺,
“冷血!残酷!谁能想到世上有这么狠毒的妈?我们没招了,只能告她。可上了法庭,名义上赢了,却也败了。”
因为姜莹昏迷着,未婚夫在法律上没有责任义务,而能签字做主的,只有姜莹她妈!
法院认定捐款应当归属姜莹,用来救治,姜母无权私自挪用。判决结果挺好的,可到了医院——那三十万刚交给医院,姜母下一刻说要转院!
植物人在那家医院不能呆啊?护理条件再好,也醒不过来,不如转到乡下诊所,反正一样有护士看着。
法院能判处钱款的归属,但不能强制公民选择哪一家医院治疗。姜母作为家属,有权为女儿作出医疗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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