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练火器军队,这让作为西域第一大部落的准噶尔部彻底失去了优势。
以往,两万准噶尔骑兵可以横扫任何一个势力,但现在,一千杆燧发枪就能让准噶尔部伤筋动骨。
“大汗,我听汉人使者说过,只有火器才能对付火器!”阿奴塔娜说道。
僧格笑了笑,站起身来,说道:“说的没错,我的百灵鸟,所以准噶尔的男人不仅要骑射了得,还要有专门的火器部队,去年借助帝国新皇登基,我采购了五百支燧发枪,马上要运到了,而今年我会招募有资格使用它们的勇士,无论是不是准噶尔部的,现在已经有数百人云集了,该是去看看的时候了。”
说罢,二人翻身上马,并骑回了部落,在部落之中正进行着比武,刺耳的铜号和马头琴夹杂在一起,粗糙的音乐盖不住急促的马蹄声,被僧格豢养多年的准噶尔武士在音乐的搬走下,不断做出弯弓射箭的动作,气势雄浑,不时发出激烈的欢呼声,这是准噶尔部的武士在向前来应募的草原汉子做出的挑衅。
大部分草原汉子因为缺乏背景和穷困而选择低头,唯有一个三十岁左右的汉子抱刀而立,丝毫不以为意,不时瞥一眼其中一个最为强悍的。
“你!出来,长生天见证,我要把你撕碎!”那家伙终于按捺不住,高声吼道。
汉子冷冷一笑,把没有刀鞘的刀插在地上,勾勾手,在那人冲杀过来想要抱他腰身的时候,汉子一脚踢在他的脚腕,躲过飞扑,又一拳砸在脖颈,半空中,这准噶尔勇士已经昏迷,直接摔在了地上,让周围气氛为之一滞,继而响起了热烈的喝彩声。
“好,很好,好汉子,又敏捷又英武,真是不俗,你会使用火器吗?”僧格拍手而至,问道。
汉子重重点头,在接到了一杆新燧发枪后,汉子仔细检查,从容装填弹丸,瞄准射击,打中了放在五十步开外的一个羊头骨,当奴隶高举多了一个窟窿的羊头骨跑来时候,僧格大喜,说道:“真是一个独一无二的武士,很好,从现在起,你是我的火枪那颜了!”
汉子哈哈大笑,大张双臂,接受来自周围数千人的欢呼,当欢呼声到达最顶峰的时候,汉子摘下了自己脑袋上的皮帽子,露出了一头不过半寸长的短发,这与准噶尔部辫发剃头的模样完全不同,欢呼声在这一刻戛然而止,每个人都知道,这样打扮的人必然是一位僧侣。
“这位上师,敢问如何称呼?”僧格眼睛锐利起来,问道。
“我已经还俗了,大汗!”汉子朗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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