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本汗纵横草原几十年,岂是浪得虚名。”同娥看着前方的绿洲,大笑道:“前方的绿洲,本汗将其命名为避风塘,是本汗的真正本钱所在,这里的粮草,足够一万人吃三年!等咱们养精蓄锐完毕,再杀出去报仇不迟!”
众人又是一阵吹捧,现在这种时候,有奶就是娘,谁能给口吃的,比亲爹还亲!
无论如何,在大漠的百里深处,能有这样一处绿洲,确实是任何人都想不到的!要知道,沙漠戈壁里头可是轻易找不到水的,若是没有这样一处绿洲,任何军队都在沙漠中无法坚持七天。而且黄沙漫漫,一阵狂风就可以把大军的痕迹掩盖无踪,谁敢说几天之就能追上敌军?
所以只要躲入那绿洲之中,他们就绝对安全了!
“大汗万岁!”所有人都激动坏了,不管是贵族头领,还是普通部卒,全都忘情的欢呼起来!要知道他们早就断粮不知多久,一路上靠吃野菜、杀战马,才支撑到现在的。
此刻,巨大的幸福感充盈所有人全身,他们顿时觉得之前所有的磨难都是值得的。
也不用吩咐,全军加速,像是打了鸡血似的,朝着绿洲飞奔而去。
……
大漠边缘起着不大不小的沙暴,等到唐军追到大漠边缘,哪里还有突厥人留下的痕迹……
大军虽然众志成城,但看着无边无际的大漠,还是感到望而却步。勇敢归勇敢,贸然送死的事情,是没有人愿意去做的……
对于要不要追进瀚海戈壁,众将也是意见不一。
多数人认为,前面是浩瀚沙漠,乃是死地,突厥人进去了也是个死,没有必要冒着风险去追,把自己置于险地。而另一部分人则认为,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浩瀚沙漠对常人来说是死地,但是突厥人在西域多年,他们见惯了沙漠,这个地方对他们来说未必就是死地,如果这次不能一举剿灭,后患无穷。
面对这样的情形,连李牧也难以下定决心。他可以不在乎朝廷的旨意,我行我素,但却不能无视天地之威。即便在他穿越之前的时代,也没有任何一个科技强国,能够对抗得了大自然。况且就算有心再追,军队的粮草也接近耗光。他只能命大军驻扎休整,一边派斥候深入大漠,打探消息,一面命人催促粮草,加紧发运。
正愁眉不展之际,李牧突然想起已经被他忘在脑后多日的同娥亲卫队长牙吉,便让人把他带了过来,看看有没有意外收获。
牙吉一直在唐军阵中,为求活命倒也算乖巧,一路上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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