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没有了血肉,那骨头还怎么连在一起呢?
到时候岂不是常明一起床,嘿,我的手怎么少了一只?瑶娘微微一笑,明郎,那手被隔壁的大黄狗衔走了……
闵惟秀一想到那个画面,整个人都不好了……
闵惟秀万分的肯定,一定是她阿娘生她的时候,觉得她奇丑无比,难以接受,所以把她的脑子打了个坑,要不然,她怎么总是会有那么多奇奇怪怪的联想呢!
要不得,要不得!
……
姜砚之看着二人,摇了摇头,“李江,你还有什么话好说的么?你欺辱多名妇人,又殴打常明致使其重伤,证据确凿,还有什么话可以说?”
“你也无须再狡辩了。你在那小巷之中,有私宅,想必经常在那周围作案,能有一个瑶娘站出来指认你,便会有第二个,第三个……本大王最见不得的,便是你这等采花贼了。”
“人家小娘子,好生生的一个人,就被你毁了一辈子。你于心何忍?”
李江闻言,狂笑起来,“你懂什么?被我毁了一辈子?明明就是这些水性杨花的贱女人,毁了我一辈子!”
“李江!”李淳还欲拉他,却被李江啪的一下打开了,“堂兄,你这种高高在上的嫡子,又怎么会明白我的痛苦?什么家族名声,我已经受够了。”
李淳叹了口气,不再拦他。
李江红着眼睛,“良家子哪里有抛头露面出来唱曲儿的,明明就是想着勾搭贵人,却装作一副清纯的样子,没得要人恶心。那瑶娘若不卖弄风情,又怎么会引得徐慕卿相争?可见压根儿就是别有居心。”
“这些人,都同那个女人一样,让人光是瞧着都想吐!”
原来那李江的亲娘赵三娘,曾经也是在酒楼里唱小曲儿的。李江的父亲,乃是一个性情古板的读书人,每日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做学问家。自然不会做出那等沾花惹草的事情。
未曾想,李江的亲娘,寻了他为目标,下了药之后,硬是凭借着一个大肚,敲开了侯府的大门。
李学究因为这事儿丢了大脸,将那赵三娘搁在一旁不闻不问的。
李家乃是清流门户,规矩森严,一言一行均有讲究,大字不识得一个的赵三娘,哪里忍受得了。
待到李江入了蒙学之后,赵三娘终于后悔了。
“我到现在都记得,那是一个夏日,到处都是花儿。那个女人借口带我登高望远,去私会他人,她穿的是一双谢公屐,走在青石板路上,笃笃笃的响。”
“我坐在大青石上,听着那声音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最后,再也没有了。天越来越黑,除了月光,什么都没有,甚至都没有人来寻我。“
“那个水性杨花的女人,抛下我,再也没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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