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万历年间开始积累,等到崇祯年间时,所有累积起来的恶果一起爆发出来,大明不亡就怪了!
此时,就听崇祯皇帝对底下群臣说道“大明疆域广大,如果天灾发生在离京师遥远之地,比如此次地龙翻身,等京师这边反应过来,就为时已晚。嘉靖年间的关中大地震,灾区瘟疫横行,也是救灾不及时的体现。因此,朕绝对,对于我大明救灾细节,朕欲和诸位再商讨一下细节,而后颁行天下,令地方官照办,可令救灾能更及时,减轻灾害对我大明百姓的影响!”
对此,底下文官太监,自然不会反对。
于是,崇祯皇帝就大明开国以来建立的这套防灾救灾体系,进行了深一步的探讨。在商议了整整一天之后,或者可以说是在崇祯皇帝的主导之下,对现有体系进行了补充,最主要的不同是
第一,给县府这些地方主官规定了具体的灾情级别,比以前更为具体,明确可以先赈灾后上奏。这个在大明朝一开始也是有的,不过后来地方官都不敢这么做。这次崇祯皇帝给了具体的依据并进行了强调。
第二,卫所军队参与救灾。以前的时候,对于当权者来说,军队这个东西是相当敏感的。而且军队的职责,就是种田打仗而已。
不过在崇祯皇帝主导的这几年内,已经陆续有一些地方的卫所军队奉旨参与到了救灾当中去。如今,崇祯皇帝趁着这次大面积地震的机会,正式给卫所军队新增加了救灾的职能。并且相关细节也给予明确就是什么灾害等级之下,当地主官就可以先行调动什么级别的卫所军队进行救灾。
第三,对于救灾中的细节,包括瘟疫防治等等后续的措施,也全都细化,形成一个规章制度,让大明各地官府能做到有法可依,不至于真要发生什么事情的时候不知道该什么做,不但错失救灾的黄金时间,还会导致灾荒影响的扩大。
最为关键的是,还对地方官府在救灾中的行为进行定责,奖惩都有。发生了天灾,如果救治得力,是可以趁此机会加分的;当然,救治不得力,那是要减分甚至治罪的。
第四,明确规定,在勘灾环节,分明暗两线,会有钦差巡查地方,看救灾情况;也会有厂卫暗中调查,至于厂卫是一波还是几波,是东厂还是锦衣卫,这个取决于皇帝的意思。
第五,捐纳、旌奖两个鼓励民间参与救灾的环节,崇祯皇帝也给予了强调。捐献谷物,或者在救灾中出力大的,最高荣誉是可以获得皇帝的接见。
能和皇帝见面,就不止是荣誉那么简单了,地方官府知道你要去见皇帝,就怕你乱说话,必然也会优待;如果平时遭受有不公,能和皇帝见面也是一个非常强大的途径。这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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