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用蒜苗或是嫩而微脆的油菜薹炒腌猪头肉,那种香,那种鲜,真是能浸透和挤爆你舌间的每一个味蕾,让你充分感受着生命最美好与最热烈的欲望。
总而言之,腌猪头肉之美妙,浑如诗歌之于生活。所以如我这般深入浅出地享受着生活的人,也就顺理成章深深浅浅地热爱着腌猪头肉。
肴肉,又叫水晶肉蹄,为镇江一款名菜。她做出的肴肉,皮白肉红,卤冻透明,一块块晶莹发亮,煞是玲珑可爱。其香酥鲜嫩,一吃再吃仍津津有味,如果再蘸点姜醋,更是别有一番风味。其实,十多年前,我就在镇江本地尝过这清醇鲜香的水晶肴。
近乎透明胶状的猪皮,凝脂似的滑爽肥膏,胭脂红玉般的腱子肉,眼球被锁定的同时,阵阵清香已扑鼻而来……一尝之下,留下印象真是深刻。后来在街上看到有装在盒子里卖的镇江肴肉,就像我们曾在扬州、无锡和嘉兴知遇大狮子头与酱排骨以及火腿粽子那样,未及出手掏钞,已传言有人盛情给备了份放在车后备厢里了。
肴肉,说白了也就是一道猪蹄膀菜。提起猪蹄膀,各地都有,红烧蹄膀、五香蹄膀、酱蹄膀,而在乡下,用大海碗盛装的蹄膀,更是沉实实极有势头的压阵之菜,红白喜事若没有蹄膀上席就算不得大宴。
周庄刚热火时我去那里,就是满街卖“万三蹄膀”了,但那时能满处跑转的人,大多已是肚子微微凸起有点身份模样了,对于硬傍上财神爷沈万三的蹄膀,终觉太过酱赤肥厚油腻,不想肆意于口腹。相比之下,选料之严格、加工之精细、口味之鲜美的这水晶肴蹄,就很是有点曲径通幽的意味了。舍妹说,在镇江买肉时,只要跟师傅说声做肴肉,他就会帮你仔细剔出骨头来,再把肉切成四大块,回家做起来就省事多了。
剔了骨的猪蹄膀刮洗干净,用竹签在瘦肉上戳一些孔,然后均匀地洒上硝水,再抹上盐、八角、桂皮、花椒,以肉皮包裹住瘦肉腌上三天。锅里水烧沸,搁进一只竹垫,再放上重新用香料处理过的蹄膀。旺火烧沸后撇去浮沫,放入葱姜,绍酒,盖上锅盖,改小火煮两小时,将蹄膀上下翻转,再煮约两小时至蹄膀九成酥烂时捞出。
将蹄膀皮朝下放入平盒中,压平,舀入煮蹄膀的原汤。约一天后(天热需放进冰箱中),便成肴肉,取出切片即成。排列在青花碟中的嫣红嫩冻,颤颤发亮,恍如惊鸿一瞥之羞答答的春闺少女。
肴肉引诱人之处,在于肉质清香而醇酥,肥而不腻,瘦不嵌齿。但凡吃过肴肉的都知道,“水晶”指的就是肉皮,肉皮有嚼头而不梗,瘦肉有劲道而不韧。夹起一片肴肉,蘸着混有细姜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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