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过去,拳头抡过去,打到服就是了。
墨冥:“果然当了神就不一样了,会考虑用最简单有效的办法。”
希宁:“主神不是神吗?”
墨冥:“那和自己当神不一样。如果成为至高神,那就更不一样!”
得了吧,身主的能力成不了至高神,能做个小神就行了。没那个能力,就算穿上龙袍也不象太子。
好了,接下去就是准备开店。
拿着美神律师给她弄来的新身份,随后就是找店面。在闹市区旁较为偏僻的地方,买了一个店面,挂在基金会的名下,以后每隔二三十年,就冒充是上一家店主的女儿就行,继续经营店面。
选择这个地段的原因是,她不想太惹眼,生意也不想太火爆,只要能每月接二三个单子能吃喝就行了。就跟神族的其他神一样,很想赚,但不得不尽量低调。毕竟神族不是人类,而人类对于比自己强大的,往往不是敬畏就是将其毁灭。
装修好后,就打电话通知墨神,让所有神灵都将自己的神像送来一个,尺寸是统一的,否则做好的架子放不下。店面总共就那么大,四周都做着贴着墙面的金属架子,要算好数量,否则那么多神怎么放得下?
十二主神的神像当然是最大的,宙神和天后的放在中央最显眼位置。随后是其他中神、小神。
至于仙女和仙仆因为没有神位,所以没有神像。
整个奥斯神族已经全部唤醒,召集到了山庄。目前已经到了三百多,接下来应该还有,但不多了,只是为数不多极为叛逆和不服宙神的神灵。比如普罗米修斯,上古第二代泰坦神,先知之神,人类的创造者和保护者。
他一定还活着,虽然人类没啥良心,但依旧还记得他,毕竟在神话中,他创造和帮助了人类,因为盗火而遭受宙神判下的酷刑。
希宁也相信他早晚会来找她的,她就算走了,身主会接待。因为她这个店不光帮助神族,也是帮助人类的。
众神居然包了辆大巴,坐着大巴、抱着自己的神像,亲自送来了。将不大的店面,挤得满满当当,不得不让放好神像的神到店外等。而略微偏僻的小巷,也因为众多神灵的到来,变得热闹。
所有位置都是按照奥斯山上刻着神族神位的石碑上顺序排列的。如果有神死去,名字就会消失;同样有新的神封神,也会出现在相应的资历位置。
众神将自己的神像,小心放入已经贴着标签的格子里,不少还看着自己的神像傻笑一会儿。神像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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