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开庭,法官就坐之后,南京那边先站出了律师,给司慕定性是:“逼死聂芸,应该判十年牢狱。”
司家这边的律师,是位四十来岁的中年人,一口极其流利的英文,先反驳了原告的话,再用中文翻译一边给旁观者听。
司法部请了聂芸的母亲孙氏作证。
孙氏很消瘦,哭得可怜:“是司家逼死了芸儿,她跟我说她不能活了,还说少帅拿金条打发她。”
同时,南京的律师又拿出照片,问:“这是聂芸的遗体吗?”
孙氏道:“是的,芸儿的脚趾天生只有九个。”
然后,律师又拿出照片:“这是聂芸的照片吗?”
照片是证明聂芸出现在新宅、饭店和江边。
孙氏大哭起来:“是的。”
对方律师总结:“聂芸先被司慕强,暴,受辱之后去司家寻个说法,被司家羞辱之后跳江,司慕罪行成立。”
法官就让司家的律师说话。
司慕自己也坐到了证人席上。
“请问司慕先生,你可有与聂芸发生过关系?”律师问。
司慕却闭口不答。
他沉默了下,突然站起来道:“我没有罪,这是南京司法部对我的诬陷,这是一个巨大的陷阱,想要毁了我和我父亲的声誉!”
他声音极大,情绪却很平稳,一字一句清清楚楚说道。
旁观的人躁动了起来,法庭里嘈嘈切切。
法官敲了法槌,人声才慢慢平复。
司家的律师觉得司慕情绪失控,有点紧张,怕此事难以收拾,他道:“司慕先生,请您坐下,回答我方才的问题。”
“我没有罪行。”司慕道,“律师,请你代替众人问我,为什么没有罪行。”
律师一怔。
围观的人却哄笑。
法官再次敲了法槌。
律师很尴尬。然而,司慕是一根筋的,若是不安抚好他的情绪,今天这案子必须要输掉。
于是,律师先顺着他,问:“你如何自证没有罪行?”
“因为聂芸没死。”司慕道。
一言激起千层浪,所有人都震惊看着司慕。
就在这个时候,坐在最后面一个带着墨镜的男士,摘掉了头上的假发,露出及肩的长头发。
原来是女扮男装。
所有人都看着她。
聂芸的母亲则是震惊,一眼认出是自己的女儿,扑过去抱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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