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五十九万港币!折合人民币约莫五百三十六万!
一瓶酒就五百多万,可见廖林君的家族有多么强大了。
手举着红酒杯,轻轻转动了下:“冥先生能尝得出这瓶红酒年份,就证明这瓶红酒并没有浪费,况且,我当然不可能对每一位病人都那么大方,更加不会把我的病人带回家中治疗。”
“呵……”冷哼一声,看来冥夜离之前的感觉并没有错,男人么,没有女人喜欢才是悲哀,然而,对于眼前这个姿色与气质都算比较出众的女人他更不会拒绝,更何况这个女人的性格还是他颇为欣赏的那一型,既然主动送上门他当然不能推之门外咯。“我,这是否叫做荣幸呢?”
“不。”性感的双唇勾起一抹绚丽的弧度,廖林君坐在沙发上,在喝下一口红酒后,用着醉人的声音说道。“你是我喜欢的男人,对待你,自然不能像对待其他病人那样咯。”
够直白,往日里,冥夜离所见到的女人,一般都是嘴中说不要,但是身上的衣服却已经脱得干干净净了,然而这个女人似乎是在按照步骤来的。“那看来,我今天要‘留’在这里了。”说完,他的嘴角勾起一抹邪魅的笑容……
有人曾说过,当女人把衣服脱光站在你面前的时候,你还是无动于衷,那么这样的男人叫做孬种。
有人也说过,当女人已经示爱,如果这个男人还装不懂的话,那么这样的男人就叫做没情趣。
冥夜离之所以会受到万千女人的喜爱,这与他的帅气、金钱、地位自然离不开关系,然而,更多的是他个人的魅力,在不失情调的情况下将一件很粗俗的事情变得浪漫起来,这样的男人女人又怎会不爱?
可是……
“冥先生如果愿意留下也无妨,我这还有一瓶82年的拉菲可以与你共享。”
很显然,廖林君的这句话,似乎反倒是拒绝起了冥夜离。
刚开始她不是很直白么?怎么现在……轻眯了眯眸子,他脸上那迷人的笑容依旧没有消失,反而语调放的更慢。“廖小姐是在故意吊人胃口,还是吸引眼球呢?”
他讨厌俩种女人,一种是之前所说,口中不要衣服脱得干干净净。二一种就是廖林君现在的表现,有一种反其道而行,估计吸引人眼球的感觉。
“呵呵,谁不知道跟过冥先生你的女人都超不过十夜?我说了,我喜欢冥先生,那么就证明,我渴望与冥先生成为正经八百的男女朋友。类似于快餐式的爱情,我并不喜欢,也不欣赏,比起拥有你十夜,我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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