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军官火速召集部下一千人的战团冲杀出去,顿时引起对面那位千人队长一阵冷眼,原本以为这小子会谦让一下,谁知道他这么腿快,竟然一点不要脸的马上出发了。
带着无比的心疼与后悔,这名军官懊恼的坐在地上,看着同伴带领着一千人的战队冲杀了过去。
一声令下,就在拓米军团冲过来距离山丘几百米的时候,当对方正处于气喘吁吁的时候,黑木青年军出动了。
那拓米国千人队长顿时一惊,接着双腿都发软起来,奶奶的,怎么会冲出这名多战士,方才不是只有一千多人吗?这帮人从何而来?
那名千人队长暴喝一声,双手端起一柄短矛,这柄短矛大约一米三四,跟黑木长矛没法比。
可惜,矛枪还是太短,就在他举起矛枪的瞬间,何小羽的长矛已经穿透了他的咽喉,此时此刻,就算拥有真气加强的短矛,他也根本没有机会运用。
按说这几个小队长都可以以一挡十,但是面对这种情形他们根本来不及思考,甚至来不及运用真气,那些闪着寒光的黑色长矛便刺透了他们的咽喉,让他们身上披着的胸甲成为累赘,没有发挥丝毫作用。
而在战场前方,那个为了没有出战而十分后悔的千人队长,此刻惊骇无比的看着队伍前方的那个白发男子,这他娘的是野蛮人吗?好像看起来很是弱小,如同彩云国战士一样。
“列队”这名军官高喊一声,他手下的队伍马上分散开来,形成一个两千多米的巨大的战阵,每名战士的手中都端着一柄矛枪,一千人的队伍拥有五千柄矛枪,而他们一次投挣出来的就有一千只矛枪。
面对飞驰而来的矛枪,要想活命只能依靠速度,只有跑过了矛枪杀阵才能够活下来,同时也能够靠近过去灭杀敌人。
“投挣。”千人队长刚刚说出这句话,一柄闪着黑色光芒的矛枪已经贯穿了他的咽喉,血冒出来之后,拓米国士兵的矛枪终于出手了。
而何小羽和跑在最前面,修炼了铁人真气的黑木勇士却没有一个受伤的,他们的矛枪精准无比的刺入到了对方的咽喉要地,拓米国士兵纷纷死去。
如果说灭杀布达尔给何小羽带来一万多蛮族勇士的话,这场胜利直接奠定了何小羽的盟主地位,所有人都在欢呼雀跃,四周十几个小型部落纷纷跪拜臣服。
前方的战报很快传到了福布斯的耳中,这位骄傲的将军腾的一声坐起来,死死盯着通讯兵,道:“你说的是真的?我们的两个千人战队全军覆没无一生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