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杀自己。
“咳咳。”清清嗓子,指尖在空杯子上敲了几下,又揉了揉腿。那颇有三分姿色的两个女孩苦着脸给我倒水捏腿的,我估计他们这次是真服了,武功高的人不可怕,心狠手辣的人才可怕,我连女人都打,你说得可怕到什么地步吧!
“那个……”我对着身边的一个女孩说,因为我连他们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不过以我的性格还是愿意和女人交流:“你们为什么看我不顺眼?”
“没有呀,我们一直很佩服您。”
拿起桌上一把银色手枪,对着她说:“这样的动作可以表达敬意么?你要是再不说实话,小心枪走火。”
那女孩快被我逼疯了:“我们真的没有看不起您的意思。”
把枪上膛:“那你们是什么意思?”
“你要不讲理我也无话可说,反正你不能杀我,否则堂主那里没法交代。”
“没有看我不顺眼,为什么一直找事?”
“因为这次任务简单,你却一来就当了领队,我们肯定不服气,这是能力的争执与是否喜欢你这个人没有关系,对吧。”女孩试探着站起来,见我没有反应,大胆的在我身旁坐下:“其实就我个人来说还是非常喜欢您的。”
见我还是没有反应,她又抓起那把银色的小手枪放进口袋里:“现在我们真的服了,还有几个小时才到,不如您让他们也坐下?否则腿麻了也不好做事。”
“那可不行,万一你们拿枪打我呢!”
“天呐,杀了您,堂主得把我们剁成肉酱。”
“说的有理。”我相信这句是事实,血凤凰护法的身份不是叫起来好听的,我死了,他们都得陪葬!背上的伤裹着绷带却有些微痒,我趴在软榻上说:“来,给哥按个摩,到了地方叫醒我。”
我以为走私贩毒只会在电视上出现,没想到今天倒是大开眼见了,我现在才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要偷渡了,因为走水路不容易被警察叔叔查到,这几个人都带着枪,查到了就是要判刑的。集装箱里闷热潮湿,搞得我昏昏欲睡。
到了台湾已是傍晚时分,天色昏沉沉,太阳快要消失在海平面。码头有许多大船也有许多船工穿梭,我们趁乱溜出去,坐着卡车出发,三四个小时颠簸便到了一个小渔村。
将我们送到地方卡车就离去,也不多说话仿佛陌生人,其实也就是陌生人,做完事后我们想办法回去,并不需要再钻集装箱。
沿海城市总是发达一点,这里有一条夜市,不到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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