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丁董上有老下有小的,如果我在这里死去的话,他们就没有活路了,请你饶我一命吧。
都是这家伙的错,都是这个卑鄙无耻沈朋军的错,如果不是他这种肮脏之极的想法,也不会造成今天这个局面。你要杀人,就杀他,他才是罪大恶极的罪魁祸首啊。”
为了给自己脱罪,丁董毫不犹豫的卖了自己的老板沈朋军,这一手出卖的绝活,耍得那个炉火纯青,令人叹为观止。
沈朋军差点气得吐血,手指颤颤巍巍的指着丁董,咬牙道:“你、你这个卑鄙小人,亏我对你这么信任,有我吃的就有你喝的。
可在这么关键的时刻,居然无情的背叛了我,你这个卑鄙无耻的小人,简直是人人得而诛之,令人发指。”
他简直快气疯了,谁能够料到一个自己最相信的狗腿,却是选择在这个时候背叛自己,让自己陷入更大的危险当中,根本就是落井下石。
沈朋军发誓,如果今天能够活着出去,一定要活剥这个卑鄙小人。
丁董完全没把这当一回事,冷笑道:“沈少,别人不知道你,可我丁董不了解你吗?你完全就是那种宁我负天下人,不愿天下人负我的那种无耻之辈。
说难听一点,就是薄情寡义,许多为你效过犬马之劳的人都被你一脚踢走,如果你不是沈家的人,早就被人打死了。”
沈朋军气得要命,怒骂道:“你这个吃里扒外的杂种,算是瞎了我的狗眼,老子今天就算是拼了老命,也要把你给干掉……”
啪!
他从身上掏出一把四五式手枪,朝着丁董准备就来一枪。
可就在这个时候,那沈朋军的脸色却忽然一变,就好像川剧变脸似的,从怒气冲冲的面容化为阴谋得逞的得意。
那黑洞洞的枪口,居然不是指着丁董,而是掉头转向林峰,他的司马昭之心,都已经是路人皆知了。
“愚蠢!”
林峰眼神一闪,后发先至,大手一扬,小金就嗖的一声冲出去,它的速度比子弹还快上数倍,所以在人的肉眼就只是看到一道闪电。
噗嗤!
母蛊虫小金瞬间就穿透了沈朋军的喉咙,鲜血飞溅出来,它还在空中转了几个圈,才回到林峰的身边。
“这、这……”沈朋军原本还在得意的眼神,瞬间就变得惊恐起来,这是源自于对死亡的恐惧。
啪的一下,手枪掉在地上,他的双手捂住自己的喉咙,想拼命的阻止血液的喷出,但是却没有任何的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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