蚁而已。
一个旅的卫军,如果这支军队能够死战不退的话,或许真的能够给赵军带来很大的麻烦。可是死战不退的卫军,怎么可能有?
在赵军的眼,卫人是最为胆小怕事的一个群体。他们甚至地里的兔子都好不了多少。只要战马冲击起来,不等冲到卫人面前,这帮胆小如鼠的家伙会胆颤,惊恐,会一窝蜂的丢掉武器,将军人的脸面丢的干干净净,然后变得如同兔子一般矫捷,转身逃。
等到苟变在城门附近像模像样的结阵,还将军阵向前推进了一箭的距离之后,赵军首领提起缰绳冷笑道:“走,我们去会一会卫人。”
说完,一马当先冲了出去。后面百赵军根本没有任何迟疑,跟着一起冲了去。战马小跑着,信马由缰般的优雅且从容。渐渐地,赵人的速度似乎快了一些,显然他们认为现在两军的距离可以让他们胯下的战马准备起来冲刺了。而冲刺起来的战马,才最有威力。
赵国的骑兵战士是从草原学习的,在雁门,赵军要面对数十万的草原部族,想要战胜这样的对手,只能用骑兵,而无法使用车兵。因为战车面对骑兵太笨重了,根本攻击不到对手。而骑兵不一样了,拥有更好的武器和护甲的赵军,能够在面对数量自己更多,或者超过自己几倍的草原异族的时候,轻松击败对手。
如果没有强大的勇气和信念,赵军根本不可能在塞外获得一次次胜利。
骑兵是技术的兵种,同时也是勇气的军种。因为骑兵在战马冲刺起来之后,除了杀死挡在自己面前的任何对手之外,已经没有了其他任何退路。置之死地而后生,这是骑兵的信念。舍我其谁,是骑兵的气势。
面对冲刺起来的骑兵,公叔简紧张起来,他偷偷打量了一眼边子白,低声问:“将主,苟副将带领的是步卒,面对的可是赵军的斥候探子,他真的能胜吗?”
“你是公叔简吧,我听你仲父说起过你。”边子白根本没有评论战场的意思,反而和公叔简拉起了家常。对于这位公族子弟,边子白很好,因为算是性格豁达的公叔旦提起他的这位侄子的时候,表情也非常怪。
尤其是对方如今的打扮,看着根本不像是卫国的官员。官衣不穿蔽膝不佩也罢了,身连玉石都没有一块,也没有代表士大夫的佩剑,他的打扮如同是一个匠人似的,穿着粗麻的布衣和裤子,也没有佩戴冠,和在帝丘工坊里工作的工匠没有任何区别。这样的装束很难将他和一个公族子弟的身份联系到一起。
这也是公叔简之前虽然热情,却没有介绍自己的意思。只是说了自己的职位,营造匠师。
公叔简苦笑道:“在下多半让仲父失望了。”
“卫人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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