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德玛已经先一步躺在床上睡觉了,斯内克没有让她参与夜间巡逻,“亲爱的我自己去找找有趣的东西——我可不认为这地方会有黑犬......在一个连巫师都没有的世界。”这印度的高种姓美人现在确实极为漂亮,尤其是帕德玛跟电影里那个绝对不相似,更像是斯内克还是高迈耶时期在网上看见的那张涂着节日彩妆的印度美女。
斯内克甚至连魔杖都没拿,对他跟绅士联盟的其他人而言,魔杖早已经不是必要的东西了。斯内克带上的是远比魔杖好用的东西——左轮手枪,底缘发火的黑火药左轮手枪,威力至少在十米左右的距离上毫无问题。
如果是福尔摩斯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那么只不过是精心谋划的一次谋杀而已,凶手也只是准备了一头体型硕大的混血猎犬涂上磷粉让它看上去仿佛发光燃烧一般,让被迷信所困扰的受害者惊惧到心脏病发作而死罢了。
之前的那些记录很大概率是巧合或者牵强附会,至少斯内克现在并不觉得这里会有黑犬出没。黑犬这种神奇生物,在英格兰与欧洲大陆也是被列为五星级危险生物的,跟火龙、奇美拉与地狱犬是一个等级的,黑犬以带来死亡著称,传说看见三次黑犬的人会立刻死亡。
当然这是对麻瓜说的,也是充满了不尽不实——黑犬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神奇生物可能是这其中唯一的真实。真实就真实在这些怪物身上......是带着磷火的,而且体型远比传说之中的要大,差不多能相当于老虎那么大的黑色獒犬,它让巫师也头疼的是拥有闪现的天赋。
在这里,在这个乡下地方,如果说墓园或者那些沼泽草地里会有黑犬在徘徊,放在哈利波特的世界里斯内克就信了,而在这里抱歉斯内克一个字也不信。他现在就穿着深色的大衣,揣着左轮枪走入了夜间的雾气之中。
这里的夜雾让人觉得颇为讨厌,在夜雾之中皎洁的月光变成了可视度不到三米的悲剧,放眼望去周围全是灰白色的雾气,哪怕点起火把也不能看见再远,而火把甚至有时候也会被这里潮湿而寒冷的雾气给熄灭。
斯内克紧了紧身上的大衣,随着他的意念一股魔力贯穿了他的身体上下,顿时他的衣服变得干燥舒适,身体更是被一团贴身的干燥空气包裹,这就是魔力的一个小小应用——在魔法里这个被称为戏法。
斯内克没有拿火炬,更没有提马灯,他就这样在夜间顺着小路走了出去。魔法让他的双眼能够在夜间视物,斯内克双手插兜,沿着小路一直走到了湿地附近,他侧耳倾听在雾气之中并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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