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159-1
国家海域专属所有权
一、基本概念
国家海域专属所有权,是国家依据联合国国际海洋法公约取得的领海主权和经济主权,并由***统一行使的中国海域专属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基本资源专属所有权,是特别重要的特别所有权、国家即全民的第二等级、第二类信托专属所有权、第一类重要资源所有权。联合国授权国家通航用益物权、公海渔业与矿产资源用益物权的经济权利,相当于国家海域专属所有权的扩展型经济权利。
此项特别权利,主要由国家制度物权法与国际制度物权法特别规定,由所有制关系法、专属所有权关系法以及国际海洋公约法规范与调整,对外要防止外国的侵略与干涉,对内要平衡各种物权人的物权关系。海洋渔业、滩涂、旅游资源及其科研方面,专属所有权人可以向各种所有制的特许物权人放权让利;海洋矿产、港口、海岛、毗连区、大陆架资源方面,专属所有权人应当坚定不移地专权与集权。
中国国家海域专属所有权,包括内水、领海、毗连区、群岛水域、大陆架的整套海域专属所有权。(1)中国内水、领海海域专属所有权,属于一类或者特级海域专属所有权;(2)中国毗连区、群岛水域海域专属所有权,属于一类或者一级海域专属所有权;(3)中国海域大陆架的国家海域专属所有权,属于二类或者二级海域专属所有权。依顺序排列,可定义为最高级、高级和次高级专属所有权。
其包括绝对的和相对的国家海域专属所有权。
绝对的国家海域专属所有权,是国家一类或者一级海域专属所有权,包括中国领海及毗连区内行使的国家主权与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管制的绝对的权利。中国关于领海的声明和中国关于领海及毗连区法规定:(1)中国领海为邻接中国陆地领土和内水的一带海域,中国领海基线采用直线基线法划定;(2)中国领海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为12海里;(3)外国非军用船舶,享有无害通过中国领海的权利。外国军用船舶进入中国内海,须经中国政府批准;(4)外国船舶通过中国领海,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和平、安全和良好的秩序;(5)为维护航行安全和其他特殊需要,中国政府可以要求通过中国领海的外国船舶使用指定的航道或者依照规定的分道通航制航行;(6)外国航空器只有根据该国政府与中国政府签订的协定、协议,或者经中国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或接受,方可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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