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包括全额拨款和参公事业单位定限占用物权、财政补贴事业单位财产定限(信托)用益物权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制度信托所有权三大类品种。
二、简义与繁义的事业单位
1.简义的事业单位
简义的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的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社会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可以简单地划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财政补贴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1)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也称为全供事业单位,也就是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对其所需的事业经费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的一种管理形式。这种管理形式,一般适用于没有收入或者收入不稳定的事业单位。如学校、科研、卫生防疫、工商管理等事业单位,即公用、人员费用都由国家财政提供。采取这种管理形式,有利于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收入进行全面的管理与监督,同时使事业单位的经费得到充分的保证。
(2)参公事业单位
参公事业单位,即事业单位和在编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机关和公务员进行统一管理的事业单位,指一些涉及国家安全、对国家政策和经济管理工作有明确辅助作用,以及明显公益性的事业单位。他们是国家机关的附属单位,只不过是缺乏一些政治权、统治权、管制权和制度信托所有权而已。如***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等事业单位,既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也是参公事业单位。
(3)财政补贴事业单位
财政补贴事业单位,又称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按差额比例,财政承担部分,由财政列入预算;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在税前列支,如公立医院等单位便是。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差额拨款单位要根据经费自主程度,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促使其逐步减少国家财政拨款补贴,向经费自收自支过渡。乡镇医院的差额拨款一般落不到实处,医院自身没有多少收入,不利于居民的身体查检和疾病治疗,影响基层医院人员的稳定,他们希望政府部门能出台相关措施来解决此项问题。
有的新上任领导干部以医疗体制改革为名,对于入不敷出的公立基层医院进行股份制或者私有制“改造”,这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即使是西方一些成熟的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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